听 证 公 告

发布日期:2026-04-24 16:35 来源:潜江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六十四条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本机关决定对鲍梦桥未经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汽油)一案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657900

二、听证地点:潜江市应急管理局101会议室

(一)申请参加听证旁听的人员,请于20254301730分前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身份证明。

(二)旁听人员于听证会开始前30分钟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达听证地点。

(三)旁听人员须服从听证组织机关安排,遵守听证会纪律,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如当事人因商业秘密等原因申请不公开听证,经听证组织机关审核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听证将不公开举行,届时将以适当方式通知旁听人员不再参加;如听证取消,旁听自动取消。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潜江市育才路10号   邮编:433100

联系人:刘慧琳             联系电话:6234315

潜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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