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十九届五中全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领导有关指示要求,市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通知要求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深刻汲取近期各行业领域事故教训,进一步查摆薄弱环节,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再次进行认真、全面、细致的集中排查,形成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机制,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对于不履行职责、不落实责任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二、排查整治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立即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罐区、生产装置、装卸区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和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防爆阻隔技术推广应用;全面推广“四知卡”;完成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督促企业实施特殊作业全过程视频监控;全面排查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企业底数,对设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开展合规性认证;继续开展化工安全仪表专项整治和在建危化品项目合规合法性清理整顿;完成三四级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开展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复核。
(二)交通运输领域。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持续推进道路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强化汉江、东荆河、田关河、内荆河等水域涉客运输安全监管,严禁船舶超范围经营,严格执行客渡船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船员培训和船舶维修保养。
(三)消防领域。开展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突击检查行动,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责任,整治火灾隐患;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各单位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紧急情况自救和报警求救等方面教育培训的情况。
(四)建筑工地领域。规范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等过程管理,严格施工现场落实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大力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开展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五方责任,严厉打击违规建设、无施工许可开工、无证施工、非法转包分包、挂靠、擅自压缩工期等非法违法行为。
(五)特种设备领域。重点开展起重机械生产、使用、检验等环节风险整治,严厉查处各类起重机械生产使用单位违法行为;全面落实移动式压力容器生产、经营、使用、检验单位的主体责任,规范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检验、安装、使用等环节;排查整治大型游乐设施的乘客束缚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落实公共聚集场所的电梯、锅炉,以及快开门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不检修、不维护、不保养等问题。
(六)燃气领域。加强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整治不按规定实施气瓶实名制管理的行为;整治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打非治违”工作部署,严厉打击占压管道、野蛮施工、破坏燃气设施、无证经营、黑气点、气贩子、为过期钢瓶充气、无证销售燃气器具、无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车辆运载燃气钢瓶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全市燃气行业市场秩序。
(七)工贸领域。排查整治粉尘涉爆企业开展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扫等方面隐患;加强有限空间工作安全培训、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作业现场管理、应急管理等问题;协调直管企业在线监管系统的硬件建设,指导各地重点企业在线监管工程的建设工作。
(八)校园领域。加强校园安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校园“七防工程”建设步伐;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校车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做到立行立改。扩大校车安全知识教育覆盖面,严格安全文明驾驶,严格乘车交接手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其他有关部门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存在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细化重点整治和打击内容,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三、实施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0月31日前,制定集中整治方案,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二)治理整治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20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集中整治,分析检查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排查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并针对冬季事故多发特点,加大对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治力度,有效防止各类重大事故发生。
(三)复查总结阶段。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落实情况“回头看”,再次排查安全隐患、死角、漏洞,确保集中整治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市安委会办公室总结集中整治总体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做法,上报市委、市政府,并在全市宣传、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挂帅,深入一线开展整治活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整治成效。
(二)严格整治。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梳理问题隐患清单,建立台账,逐条逐项整改,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问题整改零遗留。对在集中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和查出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三)严肃问责。市安委会将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纳入督查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中,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将点名通报,约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因集中整治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实施一案双查,严肃问责。
请各有关部门分别在2020年11月3日和2020年12月29日前,将集中整治的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 清 电话0728-6232813
潜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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