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5895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7年09月06日 15:42:45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06日 15:42:45 名  称: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6 15:42

各区、镇、办事处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新修订的《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7年5月24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学习和宣贯实施《条例》规定,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安办[2017]81号)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潜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宣传贯彻和推动《条例》有效实施,通过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提升全市各地各部门监管执法能力,提高全市依法治安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宣传内容与形式

(一)教育培训。一是开展专题培训。举办全市《条例》专题培训班,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各区镇办事处安监局(站)及相关企业负责人,邀请专家做专题辅导报告,对《条例》修订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等进行解读。二是开展日常培训。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将《条例》纳入市委党校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指导各类培训机构调整培训计划,增加《条例》内容,分层次、分行业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四是加强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各企业将《条例》作为企业三级培训内容,将《条例》精神传达到生产一线员工。

(二)媒体宣传。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开设《条例》专栏、专题,通过播放普法公益广告、专家访谈、专题评论、专题报道等形式,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二是利用“两化”系统、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等信息平台广泛宣传条例内容。突破传统的普法思维,拓展宣传途径和手段,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三是强化安全生产预防预警宣传,选取部分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在电视台、网络等媒体播放。

(三)现场宣传。一是开展户外宣传活动。在人口集中、商场、广场等场所区域,大力宣传《条例》内容和内涵,传播依法治安精神。二是开展宣传标语条幅宣传。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要在宣传栏上张贴《条例》宣传口号,悬挂条幅标语。各区镇办事处要在道路两旁,悬挂《条例》宣传条幅不少于5条。三是充分利用出租车、宾馆、饭店的电子显示屏幕,滚动播出《条例》宣传口号和重点内容。四是通过向企业和民众发放《条例》单行本、印制宣传单,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

(四)专项执法。把《条例》落实作为日常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增强监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隐患和问题要以案释法,向企业有关人员宣传普及《条例》相关规定,全面正确履行各项法定义务。充分利用《条例》赋予的新的执法手段和处罚措施,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坚决落实关停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新《条例》作为《安全生产法》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具有更强的操作性、针对性,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行为准则,它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把《条例》的宣贯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作表率,带头学,认真学,亲自安排部署,及时发现和解决宣传贯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以《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为契机,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全面提升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更好地保障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整合资源,丰富形式。各地各部门要组织面向基层的宣讲活动,做到既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又深入持久、注重实效,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的宣传态势。各企业要充分利用标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职工教育室等各种宣传载体开展宣传。电台、报刊要开辟《条例》宣传专栏,大规模报道宣贯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条例》送到千家万户

(三)突出重点,强化培训。各地各部门要突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条例》轮训,深刻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精髓,切实掌握其精神实质。要通过办班培训、集中学习、专家讲座、座谈讨论等形式,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和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素质

请各地各部门于9月12日前和11月30日之前,将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和工作落实情况(包含图片)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在全市予以通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联系人:何庆龙 电话:6233978 

电子邮箱:13670195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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