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3年潜江市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9904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3年04月10日 00:00:00 文  号:潜安监管〔2013〕16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3年04月10日 00:00:00 名  称: 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3年潜江市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0 00:00


 

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3年潜江市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潜安监管〔2013〕16号

各区、镇、办事处安监局(站):

现将《2013年潜江市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3年潜江市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潜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2日

附件:

2013年潜江市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为主线,以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强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基础为重点,强化三个监管(“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生产工艺安全和化工园区的监管),开展“三个深化”(安全标准化创建、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安全许可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前期审查工作、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工作、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发证工作。贯彻实施《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严格危险化学品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安全“三同时”审查,从严审批涉及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

2.加强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根据国家公布的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工作通知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开展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贯彻落实《湖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鄂安监发〔2012〕185号)的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分级、建档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

3.进一步加强剧毒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颁证季报以及企业生产、经营年报工作;积极联合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剧毒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专项检查,推进剧毒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工作。

4.严格安全执法检查。结合实际统筹制订年度监管执法计划和现场检查方案,并认真落实,确保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执法检查全覆盖。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的查处力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5.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工艺操作人员、安全标准化自评员、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人员按要求进行专业培训,确保企业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6、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严肃事故上报纪律,坚持事故“说清楚”制度,及时通报事故情况,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二、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继续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督促和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依照《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导则(试行)》,进一步细化完善规章制度,对照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二、三季度分别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8.深化和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继续组织学习《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规范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制定年度隐患排查治理计划,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信息系统。指导企业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的要求加强工艺安全管理,提升化工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水平。在涉及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设计和运行阶段推广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逐步推行化工生产装置定期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工作。

9.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初评与复评工作,实现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储存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鼓励已经达标的企业进一步提升安全标准化水平,达到更高的等级。

10.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健全完善综合应急预案、重点岗位专项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完成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督促企业加强预案培训与演练,总结经验,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三、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基础建设。

11.深入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和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专项治理,加强对新建项目的设计安全管理,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非民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加油加气站除外)的搬迁。

12.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全面清理在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擅自变更建设范围等非法违法行为并依法严厉处罚。加强试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巩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成果。

13.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专项督查。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督促企业按时完成初次登记和延期登记工作。

14.进一步推动化工园区的安全管理。对我市已确定的潜江经济开发区和江汉盐化工业园,做好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工作,严格企业入园条件,科学规划园区产业链,优化园区内企业布局。推动化工园区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分利用各企业的监测监控、应急救援等资源,构建园区一体化管理信息平台,实施园区一体化管理。

15.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托省局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逐步实现“可视看、可记录、可巡检、可监察、可报警”的信息监控系统,形成统一的政府监管、企业监控的信息体系。

16.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结合实际推广应用安全仪表系统、易燃易爆介质泄漏报警等先进实用技术;有毒有害、液化气体(有毒液体)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加强阻隔防爆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督促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和位于城镇人口密集区、重要目标周围的加油站采用阻隔防爆技术,实现设备本质安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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