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
潜安监管〔2013〕21号
各区、镇、办事处安监局(站),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40号令)、《湖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预警系统企业建设标准》的通知》(鄂安监发[2013]4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决定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全市所有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详见附件一:全市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名单。
二、检查内容
1、重大危险源的运行情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
2、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分级、安全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情况;
3、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情况;
4、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检测、检验以及维护保养情况;
5、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修订和演练情况;
6、有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7、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8、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情况。
详见附件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检查表》。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各地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迅速将通知下发至有关单位,督促企业进行自查,并认真填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检查表》(见附件二),于2013年5月6日前报市安监局监管二科。
市局于2013年5月中旬邀请有关专家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实施检查。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重大危险源是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点。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指派专人参加本次专项检查,提高检查成效。
(二)严格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标准、落实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根据各自职责下发整改指令;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停产停业整顿,必要时进行挂牌督办,确保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
请各地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有关企业,督促企业按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附件:1、全市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名单
潜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21日
附件一:
全市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名单
1、中国石化江汉油田分公司盐化工总厂
2、潜江益和化学品有限公司
3、湖北江钻天祥化工有限公司
4、湖北锡太化工有限公司
5、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
6、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7、潜江市仙桥化学制品有限公司
8、湖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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