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9905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年04月19日 16:41:5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19日 16:41:52 名  称: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9 16:41


各区、镇、办事处安监局(站):

现将《2016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潜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4日   

 

 

  2016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改进监管方式方法,运用标准化、信息化、行政许可、监管执法等多种手段深化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夯实监管基础,强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

 (一)继续贯彻《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督促危化品、医药化工企业严格落实《化工(危化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总局令第79号)等一系列法规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级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进一步推动化工园区一体化管理以提高整体抵抗风险能力为目标,督促潜江经济开发区和盐化工业园合理布置园区功能分区,加强园区安全管理机构建设,配备具有化工专业知识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园区一体化安全管理体系。

(三)继续督促企业持续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一是开展“两重点一重大”和设计诊断“回头看”。全面总结自动化控制改造、在役装置设计诊断等专项活动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对所有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重大危险源和在役生产装置的自动报警、信号远传及自动化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没有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和设计诊断未验收的,限期改造。二是继续提升化工和医药行业自控系统水平,利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风险辨识和防控能力。三是严把项目自动化控制审查关。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确保生产工艺技术、自动化控制水平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未按规定配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审查不得通过。

(四)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专项整治。把特殊作业检查列入安全执法检查和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内容之中,按《湖北省集中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鄂安监发〔2015〕70 号)要求,2016年,力争三类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执行到位,作业票证符合《规范》要求,涉及特殊作业事故减少80%以上。二是继续开展危化品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治理危化品经营仓库周边安全距离不足、仓储经营混杂和在经营环境中从事危化品作业等问题。三是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严格履行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职责,重点查处未批先建、边生产边建设、重大变更不履行安全审批手续、安全生产到期不停止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四是督促危化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和湖北省“两化”(信息化、标准化)体系要求,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化、标准化,推动各地建立危化品企业聘请专家定期排查隐患制度。 

(五)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基础工作。一是强化监管队伍建设,督促各地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化工园区要单独设立安全监管机构,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或者管理经历的分管领导,调配有化工专业和经历的工作人员化工企业集中的乡镇要配备足够的监管力量。二是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招录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三是要继续推动危化品企业的标准化工作,确保标准化工作实效,全面提高标准化水平。选取确定部分标准化典型单位,重点帮扶,树立榜样,以点带面。四是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单位作用,积极调动有关技术机构和安全专家的积极性,在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采用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进行安全诊断。

二、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一)大力宣贯《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督促各地借助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载体,通过集中宣贯、专题培训等方式,宣传《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督促各地和烟花爆竹企业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严格按照《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湖北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八条规定》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工作。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生产企业日常安全监管。开展转包分包、挂靠生产、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三超一改等非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二是按照“两化”体系建设要求,加强隐患排查治工作。三是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防火、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完善视频监控设施,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四是加强批发和零售网点安全管理。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常设零售网点专项排查整治,对安全距离不足,安全条件不达标,经营人员安全知识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吊销经营许可。 

(三)进一步推动提高烟花爆竹生产本质安全水平。一是在爆竹机械装药的基础上,鼓励烟花生产推广应用自动混药机、穿引机、压药机、亮珠烘干机。二是大力支持低感度、低爆能等安全型烟花药剂研发应用,加大无硫、微烟、小药量等安全环保型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提高烟花爆竹产品安全环保等级。

三、继续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一是强化日常监管,严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备案,定期开展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二是加强监管信息数据的录入上报工作,确保及时、准确上报监管信息季报、年报。

(二)加大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管理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力度。督促企业对照《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指南》(安监总厅管三〔2014〕70号)的要求,完成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示范企业的培育创建工作,推进全行业的规范化管理。

(三)积极参与市禁毒委组织开展的相关工作。认真完成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任务,全面推进我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

四、全面推进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攻坚工作

   (一)全面推进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通知》(安委〔2014〕7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湖北省石油天然气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2015〕8号)通知,积极配合市发改委督促、指导油气管道企业深入实施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在2016年底完成阶段性目标

   (二)进一步发挥综合协调督办作用。一是推动实施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工作的协调和调度,积极推进重大隐患加快整改。二是通报各地和有关企业隐患整改工作进展,督促重点、难点地区加快隐患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影响隐患整改的重大问题。

(三)严格执行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导则、竣工验收导则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导则等规范性文件严格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严把油气输送管道安全准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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