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办事处安监局(站):
现将《2017年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潜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7日
2017年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办发〔2016〕88号、鄂安〔2017〕1号”文件要求,以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聚焦聚力做好“防范燃烧、泄漏、爆炸事故,严厉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特殊作业规范行为(以下简称“三防一严”)”专项行动;重点推动三项工程的启动(不在化工园区(集中区)企业的关、转、迁工程、精细化工反应安全评估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整治工程);不断强化四个方面监管(“两重点一重大”监管、重点时段重点季节监管、特殊作业现场监管、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合法合规性监管);进一步突出抓好五项工作(安全检查重点清单、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企业主体责任课题研究、工作目标考核),有力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不断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一)全力推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
一是把综合治理作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重要举措,加大协调督促跟踪力度,督促各地各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对《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潜江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宣贯和落实。二是全面摸排风险,出台制定潜江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和信息库并与省局对接。三是充分发挥市安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各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厘清职责范围,消除监管盲区,把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推动责任落实。四是采取抽查、约谈、通报、督办等多种手段途径强化督导督促,在新闻媒体、市局网站,定期对各地各部门进展情况予以通报,广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表扬先进,鞭策落后,强力推进综合治理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深入实施重点管控和专项整治
一是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三防一严”专项行动,不断推动《湖北省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落实,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加强对化工园区跟踪督促,在岁末年初、夏季汛期等事故多发期、党的十九大召开等特殊时期对重点企业开展督导检查。二是强化化工园区一体化建设,完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专项评估。三是组织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和二甲苯、煤化工及高危化学品专项检查,全程跟踪专项行动、评估、检查结论的整改效果,掌握并研判风险情况,有效防范事故。四是认真做好沿江经济带重化工企业专项集中整治后续工作,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完成安全条件再论证。五是初步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巡查及事故预警系统并与省局对接,适时推广运用。六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抓实《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持续宣贯和落实,督促企业加强基于风险点的过程安全管控和特殊作业人员规范作业。七是扎实开展危化品重点县攻坚工作,全面启动现有不在化工园区的危化品企业搬迁或关闭工程。
(三)不断推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监管
一是深入推动《省安办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辨识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通知》贯彻落实,督促全面摸排管控本行业、本地安全风险及重大危险源。二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执法检查,对照《湖北省化工(危化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清单》,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依法严厉处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三是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全市危化重点企业进行专家会诊。四是做好化工安全专业监管人员专业培训,努力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监管能力;贯彻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核要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核要点》,进一步规范企业相关人员培训考核。五是对照《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制定《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并纳入对各地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促进专业监管工作上新台阶。
(四)加强登记工作
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专项检查,按照《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实施细则》,加强登记企业现场核查,保证登记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建立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共享平台
二、完善加强油气管道安全监管
巩固油气管道攻坚成果,协调开展整治“回头看”,建立油气管道保护和监管长效机制。严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口,确保本质安全。督促企业对使用20年及以上的油气管道开展风险评估。
三、推动深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一)强化专项整治和“打非”
一是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企业“三库”、转包分包、“三超一改”及“黑火药、引火线”专项整治。建立完善“三库”情况档案,对“三库”不足企业,根据库存能力严格实行限量生产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凡是发现分包转包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将相关人员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告;强化产品包装,对不合格包装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二是深化经营环节专项治理,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加强批发企业、零售网点和非法生产、经营、销售的安全管理和打击力度。对不合格产品和包装产品一律不得批发销售;扎实开展批发企业安全条件符合性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改、扩建行为,凡是发现违法改、扩建的,一律给予上限处罚并吊销安全经营许可证。三是继续严格落实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打非”专项行动。
(二)严格重点时段监管
突出工作落实和严格执法,在元旦春节清明期间、全国“两会”和生产经营旺季、高温季节期间,组织指导各地做好烟花爆竹复工复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交叉检查。
(三)大力推进机械化和防静电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烟花爆竹机械化建设,大力推动低感度、低爆能等安全型烟花药剂研发应用,提高烟花爆竹产品安全环保等级。二是继续组织开展生产企业违规使用氯酸钾和导静电设施安全抽检,加强对产区属地的督促指导,推动生产企业对导静电设施进行检测。三是督促、指导生产企业进一步完善防火、防雷、防爆、防静电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条件。
四、继续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
一是加大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规范管理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力度。督促企业对照《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指南》的要求,完成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示范企业的培育创建工作,推进全行业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参与省市禁毒委组织开展的相关工作。二是加强监管信息数据的录入上报工作,确保及时、准确上报监管信息季报、年报。
五、深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大力推广楚峰化工有限公司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做法,持续推动特殊作业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查处“三违”行为。二是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一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进一步严格标准化评审,严格审查条件。三是全面推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检查评估制度,并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广泛开展“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课题的探索研究和机制的建立。
六、大力提高信息化和社会共治水平
(一)不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一是对接省局平台建设市级危险化学品安全公共服务互联网平台,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数据库,研究建立危险化学品信息即时更新机制。二是强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的分析作用,定期对信息系统数据和上报情况进行分析。三是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的建设,严格产品流向和黑火药、引火线管控。
(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助力安全生产
一是鼓励企业探索对动火等特殊作业实施第三方专业化监管。二是强力推行化工和危化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向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双公告”制度,定期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日”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对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的科学认知水平,细致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三)严格规范执法检查
一是突出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人口密集区、特殊作业、烟花爆竹涉药作业等场所为执法检查重点,按照属地分级原则,实行安全检查全覆盖。二是指导各地深入落实《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清单》等规定,细化完善全过程要求。三是督促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等要求,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四)严格事故督导查处
一是坚持化工和危化品、烟花爆竹企业发生事故,必须按程序逐级上报;发生亡人事故和典型事故,一律上报省局,一律按上限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月,企业相关人员经省、市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二是坚持开展不间断的事故警示教育,及时公开曝光典型事故,用企业身边的案例警示企业、震慑企业,保持高压态势。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