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安办〔2017〕37号
潜江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开展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潜江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镇、办事处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潜江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潜江行动”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潜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潜江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潜江行动”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和《湖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潜江行动”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主题
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2月(6月份为集中宣传活动阶段,7月份至年底为活动延续阶段)。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全市性活动、部门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三部分组成。
(一)全市性活动
1、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1)深入企业,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2)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各行业重点企业负责人要面向企业职工深入交流研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等,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机制。(3)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观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借鉴优秀标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2、积极参与“湖北省第二届十佳安全生产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组织相关企业参与湖北省“十佳安全生产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培养宣传一批典型示范企业,全面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积极参与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组织各地各部门、企业及职工参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
4、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日活动,各有关单位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知识,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5、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征集、编辑一批安全生产公益短信,利用短信平台,向全市手机用户定时发送。
6、开展媒体宣传活动。利用潜江电视台、潜江日报等媒体,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二)部门性活动
部门性活动由各成员单位按市安办的统一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开展。
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本单位不少于2条横幅标语。要充分利用单位户外LED显示屏进行宣传,选择1-2条宣传标语滚动播放。
住建委:负责城区在建工地建设现场围挡上的宣传;
工商局:负责沿街各商业门店LED显示屏的宣传;
卫计委:负责各酒店LED显示屏的宣传;
电信、移动、联通:负责各营业点LED显示屏的宣传;
公安机关:负责开展道路交通、治安防控和消防安全方面宣教活动。并负责全市宾旅馆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教育局:负责开展中小学生安全预防与自救方面宣教活动。针对暑期,专题开展一次防溺水、防触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工会:负责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共青团:负责开展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妇联:负责开展“文明家庭”活动;
广电局:负责每天在电视屏幕下方不间断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三)区域性活动
区域性活动由各区镇办事处结合实际自行开展。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积极组织开展好上述全市性活动的同时,扎实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把集中宣传和延续宣传相结合,6月15号前,每个区镇悬挂宣传横幅标语不少于20条。其中规上企业每家不少于2条,其他企业每家不少于1条,区镇处直不少于2条,要充分利用机关、社区LED显示屏进行宣传;二是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根据辖区特点,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市燃气、学校、商场等高危行业和场所开展应急演练;三是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组织辖区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四是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区镇办事处要集中组织一次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活动,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
五、开展“安全生产潜江行动”活动细则
1、开展事故隐患曝光行。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目标,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结合“双随机、两公开”执法检查,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媒体、专家三方共同参与,检查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单位,跟踪抓好整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2、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挖掘、采访、宣传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实施成果,宣传“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两客一危”车辆防碰撞技术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宣传推广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成功经验。
3、开展“两个全覆盖工程”专题行。一是采取“双随机”的方式,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两化”体系建设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二是组织开展一次以网格员为对象、以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巡查清单为重点的安全培训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健全机制。各区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
(二)协调联动,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影响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一主题,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促进相关政策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
请各区镇办事处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于6月7日和7月5日前分别将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电子文本)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何庆龙 刘聪
电 话:0728-6233978;电子邮箱:1367019536@qq.com
安全宣传标语
1、安全不离口,规章不离手。
2、安全在心中,事故去无踪。
3、安全就是节约,安全就是生命。
4、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5、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6、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7、保安全千日不足,出事故一日有余。
8、安全法规血写成,违章害己害亲人。
9、抓基础从大处着眼,防隐患从小处着手。
10、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11、安全是职工的生命线,职工是安全的负责人。
12、安全生产挂嘴上,不如现场跑几趟。
13、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14、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安全两天敌,违章和麻痹。
15、小心无大错,粗心铸大过。生产秩序乱,事故到处有。
潜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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