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办关于印发2018年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任务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9893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8年07月02日 15:41:59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02日 15:41:59 名  称: 市安办关于印发2018年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2 15:41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有关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要点的通知》(安监总厅〔201857号)精神,安委会办公室拟定了《2018年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任务》,现将相关工作任务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请各有关部门每季度末将推进落实情况报安办。     

 

    联系人:李清;电话:0728-6234315;邮箱:qjaj111@163.com

 

  

 

 

 

 

潜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622    

 

 

 


2018年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任务

(相关部门部分)

 

一、全力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一)按照标准规范做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有关部门制定行业标准规范,督促指导地方、企业加强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各有关专委会负责)

(二)指导各区镇办事处、各部门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督促各类企业和单位建立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责任制,推动落实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在安监部门备案制度。(市各有关专委会负责)

(三)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岗位内部公告制度,指导企业和单位绘制安全风险分布图,对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公告。(市各有关专委会负责)

二、精准实施专项治理工程

(一)实施“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专项治理工程,推广安装应急逃生自助开门破窗系统,加强对驾驶员、车辆的监控和检测,加快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强化事故多发路段改造。(交通运输负责

(二)实施电气火灾专项治理工程,加强对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整改。大力推广智慧安全用电技术。(消防队负责)

(三)实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督促企业编制并严格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加强高风险作业的风险管控。加快推进施工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机械化智能化水平,大力减少高风险作业人数。(住建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四)实施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专项治理工程,大力推广渔船安装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提高船舶航行中避险能力。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动态监控系统,及时发现纠正超载运输、违规搭客、冒险行船等行为。加强船舶以及船用安全设备的检测检验,依法依规更新改造和淘汰老旧客船和渔船。加大重点水域和航道的隐患排查,提高水上安全保障能力。(交通运输农业海事局负责)

三、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

(一)督促企业建立实施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公告制度。推动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每年向职工作出安全生产承诺。推广安全操作责任清单现场确认法,下力量避免“三违”问题发生。(有关部门负责)

(二)督促企业建立安全责任定期报告和考核制度,加大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在考核中的权重,实行风险管控责任不落实“一票否决”。(有关部门负责)

(三)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示、培训和考核等检查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并通报“三项岗位人员”失职失责的典型案例。(有关部门负责)

四、推进试点工作

抓好矿山、危化、建筑施工等一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双重预防机制试点。(住建负责)

五、强化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一)强化对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协调小组,并明确落实1名联络员,具体协调推动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有关部门负责)

(二)运用大数据分析,定期发布预警提示,努力增强风险预警针对性、及时性和科技含量。(有关部门负责)

(三)引导院校、社会组织和专业技术机构参与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发挥专家在标准规范制定、宣讲培训、试点指导方面的作用。充分吸收省内外先进经验,加快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标准体系建设。(有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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