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9 09:59 来源:潜江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鄂医保办〔2025〕16号)规定现将总口管理区平原垸卫生室等4家村卫生室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名单予以公布。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状态

1

潜江市龙湾镇竺场村卫生室

潜江市龙湾镇竺场村

新增

2

总口管理区北东泓卫生室

总口管理区北东泓社区

新增

3

总口管理区平原垸卫生室

总口管理区平原垸社区

新增

4

总口管理区关口分场邹岭卫生室

总口管理区关口分场邹岭大队

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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