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医保非集中期缴费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5-08-13 16:18 来源:潜江市医疗保障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政策有新变化,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居民依然能够办理新参保、续保等业务,但会设置待遇等待期。为确保中断缴费人员居民医保有效衔接,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1.待遇等待期规定:2025年开始,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征缴期(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或上年度断保的居民,需经历3个月固定等待期;断保每增加1年,等待期再延长1个月。参保人可通过补缴费用缩短变动等待期,但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不能报销。

2025年度没有参加居民医保现在随时可以参保缴费等待3个月后即可享受医保待遇,并计算连续参保年限,后续每年在集中缴费期正常参保不影响待遇享受。

2025年度没有参加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参加2026年度居民医保,进入2026年是不能立即享受医保待遇,还需要等待3个月,即2026年4月1日起享受待遇,并且算断保1年

2.参保激励机制: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合并计算,累计提高总额度不超6万元。

3.缴费标准:缴费金额按照我市当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缴纳(2025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年)。

4.缴费流程:在非集中征缴期内,办理新参保和续保的居民,需要前往居住地便民服务中心或市民之家的医保窗口进行参保核定,核定完成后方可缴费。

5.缴费渠道:线上可通过鄂汇办、电子税务局等APP缴费。线下可到代征银行网点(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建设建行、汉口银行、工商银行)线下缴费。

6.特别提醒:缴费一旦完成,不可退费。请各位居民相互转告,按时参保缴费,确保自身医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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