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潜江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版)》《潜江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版)》约定内容,现对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1
潜江市渔洋镇雷乐村卫生室
潜江市渔洋镇雷乐村
2
潜江市普安大药房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园林路31号
3
潜江市灵福药店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江汉路38号
参保人员在上述医药机构协议解除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再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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