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潜江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版)》约定内容,现对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1
潜江博美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博美 口腔诊所
潜江市园林街道办事处育才路4号
参保人员在上述医药机构协议中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再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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