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潜江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强组织、深调研、建机制、打基础等有效方式,建立起以客观数据为基础,以标准统一的“病种”“分值”“点值”为核心,覆盖全市开展住院服务定点医疗机构的DIP支付方式。
一是制定结算清算经办制度。制定了《潜江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管理办法(试行)》、《潜江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经办管理规程》,明确年度预算总额确定办法及“基金预拨付、月度预结算、年度预清算、年度清算”结算方式。
二是建立全方位工作机制。制定了《潜江市DIP病种目录库、病例分值、医疗机构等级系数确定办法(试行)》,建立区域总额预算、病种分组、协商谈判等核心要素管理与调整机制。制定了《潜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结算清单上传和CMI值等与DIP支付方式改革紧密相连的指标纳入考核评价范围,并与年终清算基金挂钩。每月开展医疗服务行为横向纵向比较分析,深入查找各医疗机构在结算清单上传率、病种入组率、CMI值、结算率、基层病种收治率、异常费用病例占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了管用高效的绩效管理与运行监测机制。制定了《潜江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病例专家评议评审制度(试行)》,建立费用离散度较高的特殊病例专家评审机制,明确评审流程和结果运用办法。
三是加强多方面基础建设。通过邀请支付方式改革领域的相关专家学者,对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同时针对DIP接受程度慢、院内管理能力薄弱的一二级医疗机构,开展一对一辅导及培训。在国家局、省局技术部门的指导下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有效利用DIP支付子系统开展总额预算、数据质控、DIP分组确认、审核、结算、绩效考核、清算、权重系数调整、智能监控等业务工作。
四是加大基金安全管理。建立与DIP相适应的监管机制,依托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进行监测分析,提供线索,开展日常稽核,核实病种申报规范性,重点查处高套分值、分解住院、诊断与操作不符、推诿重患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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