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要求,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潜江市医疗保障局聚焦生育津贴直发个人关键环节,已调整潜江市生育津贴拨付方式,进一步优化生育津贴拨付流程,以“即申即办”的便捷方式将生育津贴直接拨付至参保人账户,实现生育津贴申领“线上办”“掌上办”“省心办”。
参保女职工可线上或线下申请生育津贴,线上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点击“我要办”—点击“生育津贴申报”,根据提示语进行申报。线下可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区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申报。财政供养人员(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等)生育津贴与产假、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不能重复享受,参保单位可通过“湖北医保服务平台单位网厅”实时查询掌握单位生育津贴发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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