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量价比较指数解读

发布日期:2026-10-20 17:25 来源:潜江市医疗保障局

按照国家、省医保局统一工作部署,市医保局常态化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量价比较指数监测工作,对量价指数偏高的前20家药店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少群众对药品价格指数、量价比较指数等专业概念认知不足,难以直观判断药店药品定价水平。我局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量价监测政策进行通俗化解读。

一、价格指数、量价比较指数是什么

(一)价格指数

价格指数是直观反映商品价格高低及价格变动趋势的数字化工具。平均医保药品价格指数以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保药品挂网价为基准(基准值=1),指数越接近1越贴近全市平均价,低于1更具价格竞争力、更优惠,高于1则价格偏高。

(二)量价比较指数

平均医保药品量价指数,专门应用于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价格监管的核心监测指标,反映单家药店医保药品整体定价水平,而非单一药品价格高低。简单说,就是将一家药店所有医保药品的实际售价与省采购平台的挂网价进行对比,结合各类药品销售量加权计算得出综合数值。

该指数以湖北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药品挂网价为基准,归集药店所有医保药品实际销售价格,结合药品实际销售量加权核算综合结果。其中,“量”为群众日常购药销量,体现民生刚需;“价”为药店实际销售价格,对应群众实际支出。销量越高、群众刚需越强的药品,在指数核算中的权重越高,能够贴合群众实际购药场景,客观反映药店常用药、刚需药的整体定价情况。

我市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监测预警标准,2026年度定点零售药店量价比较指数预警值为1.5,指标含义如下:

指数=1:药店医保药品整体售价与省级挂网价持平;

指数<1:药店医保药品整体售价低于省级挂网价,定价实惠;

指数>1:药店医保药品整体售价高于省级挂网价;

指数>1.5:药店药品整体价格偏高,触发医保部门重点核查预警。

简而言之,指数数值越高,药店群众常用药品整体溢价越高;指数数值越低,群众购药性价比越高。需重点注意,该指数为药店全部医保药品的综合核算结果,不能直接对应单款药品的价格高低。

二、量价比较指数如何计算

(一)计算原理

量价比较指数核算以数据说话,主要分为三步:

第一步,单品比价算基数。逐个计算单款医保药品价格指数,计算公式为:药品实际销售单价÷省级挂网价,对比药店实际售价与省级挂网价差异。

第二步,销量加权赋权重。将每款药品的价格指数,乘以对应药品月度销售量;

第三步,汇总平均出结果。汇总销量加权之和,再除以药店医保药品总销售量,最终得出该药店的量价比较指数。综合全部医保药品价格与销量情况,形成反映门店整体价格水平的量化指标。

(二)举例说明

某药店本月销售3种医保药品,具体情况如下。

药品

挂网价

实际销售单价

月销售数量

A

6.75元

27.7元

4盒

B

34.92元

38元

15盒

C

19.5元

19.7元

50盒

简单计算:

第一步:药品实际销售单价÷省级挂网价,分别得到每种药品的医保药品价格指数。

药品A:27.7÷6.75=4.1

药品B:38÷34.92=1.09

药品C:19.7÷19.5=1.21

第二步:销量加权,分别将每种医保药品价格指数乘以月销售量。

药品A:4.1×4=16.4

药品B:1.09×15=16.35

药品C:1.21×50=60.5

第三步:将第二步计算出的数据求和,再除以总的销售数量。就能得到量价比较指数。

量价比较指数=(16.4+16.35+60.5)÷(4+15+50)=1.21

计算得出该店的量价比较指数为1.21,在我省统一监测预警标准值内。该店整体价格水平平稳、低于同类其他药店。指数真实体现出群众购买量大的常用药权重更高、对指数影响大;买得少的小众药品权重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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