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2号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0981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潜江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3月24日 12:37:27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4日 12:37:27 名  称: 潜江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2号

发布日期:2025-03-24 12:37 来源:潜江市医疗保障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潜医保处字〔2024〕第22号

当事人基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潜江市康安大药房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429005MA7GYBC492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违法事实

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行政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改正,约谈潜江市康安大药房有关负责人;2、退回医保基金:331763.73元;3、处以违法违规金额1倍罚款:331763.73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3月21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潜江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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