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3号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0983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潜江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3月24日 12:57:3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4日 12:57:30 名  称: 潜江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3号

发布日期:2025-03-24 12:57 来源:潜江市医疗保障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潜医保处字〔2025〕第3号

当事人基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湖北百佳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五七二店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429005MA49POQC2E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违法事实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行政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关于印发潜江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潜医保发〔2024〕12号)第十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六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改正,约谈湖北百佳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五七二店有关负责人;2.退回医保基金:54278.94元;3.处以违法违规金额1倍罚款:54278.94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3月24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潜江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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