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九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25932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发布机构: 潜江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20日 09:0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0日 10:05:00 名  称: 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九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5-10 10:05 来源:潜江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821928市委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进行了为期40天的集中巡察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逐条制定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开展整改。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其中已完成17个,基本完成11个。按照巡察整改公开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

二是细化分工明确任务。局党组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三是加强监督,抓好落实。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对整改进展情况开展定期导检查,对反馈问题实行督导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各项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方面

1.针对“学以致用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局党组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今年以来已组织8次集中学习并就结合学习内容交流心得体会和开展专题讨论,其中,对巡察反馈部分篇目未学习的问题已全部补学到位二是分别于4月3日、4月9日,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形式,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法治思想》等9篇内容,局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题讨论。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了市医疗保障系统《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形式。四是根据省医保局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提请市人民政府修订出台《潜江市职工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潜江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潜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等医疗保障政策,并抓好推进落实。

2.针对“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3年8月25日,制定了《市医保局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科室和局属各中心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整治重点开展集中整治,并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全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启动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二是由局分管领导对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已于2023年9月25日,已在市医保局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医保系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线索的公告,并公布举报电话。根据线索于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22日,联合市卫健委共同组建工作专班,对相关定点医药机构2019年1月至2023年10月涉信访举报问题及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血透领域问题开展了专项核查,追回违规资金51.23万元;三是根据2022年7月省局飞检三家医疗机构存在的违规问题,市医疗保障局组成立专班进行了复核,并对医疗机构复核属实的违规情形分类进行了处。

3.针对“履行本单位核心职能有短板”的问题。

1)履行“三定”方案核心职能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出台《关于CT肺结界定量评估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根据上级通知修改部分病理类项目内涵。医药服务价格作动态调后,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公示。二是组建协议管理专班。2023年7月出台了《关于印发〈市医疗保障局委托第三方参与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稽核检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成立协议管理办公室,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稽核检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结果运用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规范服务标准,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开展全覆盖检查。市医疗保障局协议管理专班于2023年11月7日至2024年1月24日,对全市355家定点零售药店、85家定点诊所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情况开展了全覆盖检查,对涉及有相关违约情形279家定点零售药店、47家定点诊所给予限期整改的处理,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协议作出暂停拨付、中止相关责任人员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中止协议、解除协议等处理。四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协议管理检查。

2)风险防控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湖北省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对不符合待遇清单的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取消市内医疗机构下转上开具转诊单下降比例等不合理限制性政策;二是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市域内两家民营医院开展专项检查,对未严格执行分级转诊报销政策违规问题金额43.95万元予以追回,上缴至医保基金专户,在总额预算中扣除相应额度。三是严格执行异地就医转诊制度,明确市中心医院、湖北江汉油田总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病医院等5家医院为市外住院转诊医院,按其服务能力分别负责相关疾病市外住院转诊审核工作。

3)滥收费现象频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8月20日将审计反馈涉及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具体问题与 2019 年以来国家飞检发现违规问题清单 114 项和2019年以来省市县三级医保局检查确认违规问题进行比对,并将比对结果报市政府和省医保局;二是对相关医疗机构违规行为进行复核,根据违规问题情形,按照基金监管条例和2023年协议进行分类处;三是要求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对违规问题开展自查整改,并上交自查整改问题清单、违规资金缴款凭证等资料。

4)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现象普遍。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探索研究,建立健全了医保监管各项制度,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依法规范开展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大力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和执法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执法工作机制,提升依法履职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力打击诈骗医保基金行为。

5)信息化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做好门诊共济改革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市域内各大主流媒体等宣传媒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印制《潜江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热点“九问九答”》宣传折页3万份,通过定点医药机构、经办窗口等平台进行发放;开展1场进企业宣传门诊共济政策活动。二是加强政策培训,举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培训4场,覆盖全市各单位组织干事及政工(老干)科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人员、经办机构经办人员等,详细解读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及操作流程。三是做好窗口维稳工作,每日关注并收集窗口来信来访等情况,并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政策不理解群众入户进行宣传。

6)数据共享存在信息壁垒。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7月31日,提请市政府召开专题协调会,并按照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医疗保障部门关于印发《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主题业务流程优化方案和事项标准规范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印发了《关于做好新生儿参保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加强与公安部门数据共享,主动对接,按月拷贝;二是做好2023年新生儿参保工作,及时对比公安部门数据,为未参保的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做到“应保尽保”;三是加强了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政策宣传。

7)抓参保扩面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23年9月5日,提请市政府召开了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会议,联合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潜江市税务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潜江市税务局开展医保征收督导工作、印发医保征收工作提示和通知通报,进一步推动了工作落实。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部门合作,用好“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这个机制,确保新生儿能够及时参保。三是与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把在校大学生参保工作与新生入学、老生缴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印制《潜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篇)》1万份邮寄学生家属,落实医保+学校数据共享,及时比对出未参保学生名单,上门宣传政策,精准发动大学生“应参尽参”。三是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加强数据比对,全面比对户籍、特殊对象、新生儿、大学毕业生、服刑人员等信息,对暂未缴费人员名单进行梳理,及时下发至各区镇街道摸排动员,提高参保率。四是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制定宣传方案,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市域内各大主流媒体等宣传媒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发挥职能优势宣传,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村委会等地张贴海报近2000份;印制政策宣传单20万份发放到各村(社区),利用定点医药机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村村通小广播播放宣传标语。2023年潜江市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全省名列前茅,在医保工作会上作为市州代表进行经验交了发言。

4.针对“大数据应用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推行按服务绩效付费,提升监管的专业性、精准性、效益性。二是通过聘请第三方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开展联合检查与巡查暗访向结合,形成监管合力。实现了基金监管从人工抽单审核向大数据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智能监控转变。三是2023年12月6日在市医保局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定点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专项排查整治线索的公告,并公布举报电话。

5.针对保密工作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9月13日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管理涉密文件的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对所有涉密文件进行清查梳理整理、登记编号,及时存入机要保密室保险柜。三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潜江市医疗保障局涉密文件管理规定》明确了涉密文件的登记、存放、借阅、销毁等流程和要求。四是邀请市委保密部局业务骨干,来我局对系统所有干部职工开展了《认清保密形势 履行保密责任》的保密教育培训。五是组织相关涉密人员、重点科室人员补签保密承诺书。六是是制定《潜江市医疗保障局保密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对职工的保密行为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针对工作作风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2020年以来的会议纪要进行清理,涉及局党组决策的会议纪要,更改为以“中共潜江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红头便笺纸印发。涉及医保业务工作的会议纪要,以“潜江市医保局”红头便笺纸印发。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在以后的会议纪要印制过程中,将局党组会议纪要和局务会议纪要分别印制。同时严格按照《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要求,按年度编号。三是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保持一致。

2.针对“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1)窗口服务意识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潜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好差评”工作制度》,规范了窗口工作人员行为,建立了问题复核机制,确保了一旦出现差评事项,能够及时进行核查,找出问题根源,限期内做好整改情况,将“好差评”工作与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二是责成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组织全体医保窗口经办人员进行集体谈心教育,集中学习了《关于2023年度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通报》,通过警示教育,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三是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制定2024年经办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窗口经办人员培训,提升经办服务能力。

2)部分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未落实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系统对接不完善、人员身份变更信息不能及时传递的问题,制定《关于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整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建专班进行摸排、核实。二是与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召开了三次部门,针对数据共享工作进行磋商,并分别以会议纪要、会议备忘录的形式建立了各类救助对象的数据共享机制。对因数据延时导致救助对象未能及时享受医疗救助的,采取手工的方式按政策报销相关待遇;根据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提供的人员信息,及时进行筛查,对未获得医疗救助对象进行待遇补发。121条记录涉及116人,应补医疗救助208788.39元,已于2022年4月6日全部补发到位。三是核实11名困难群众人员身份,对符合资助参保的对象,按政策规定予以资助;认真排查在特殊身份认定期间是否存在医疗待遇应享未享的情况,及时兑现待遇差。四是2022年6月,市医保、乡村振兴、民政等三部门联合发文,对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部门职责予以明确,乡村振兴和民政部门实时将动态调整的人员名单提供给医保部门,以便医保部门及时将未参保的困难群众纳入医保。同时,将针对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死亡、参军、服刑等人员动态变化情况,进一步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及时共享,避免参保人员动态变化导致相关待遇享受出现偏差。

3针对“落实医保年终结转工作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多部门联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了计息方式及起始年度等问题。二是积极争取省医保局技术支持,提取了2021、2022年度所有参保职工个人账户收入金额2020、2021年度结转金额。三是邀请市财政部门会商,就2021、2022年度职工个账计息公式及运用结果进行反复核实。于2023年7月底在医保系统对2021年和2022年个人账户进行利息分配并划入个人账户。2021年个人账户利息分配划入个人账户83837人、金额2053062.09元,2022年个人账户利息分配划入个人账户88094人、金额2304037.95元。

4.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分别于2023年6月、7月发放工资时补扣历年应收取的工会会费,并将补扣的工会会费已于2023年7月5日缴入工会专用账户;二是加强政策学习,及时落实工会各项政策,按时收取工会会费。三是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局分管局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局党组分管纪检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形成问题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二是设置专人管理固定资产,与财务每月核对固定资产明细,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做到账账相符。

3)超范围发放职工识别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9月6日将超范围支付的市医保基金核查中心识别服费用共计7290元予以清退;二是加强财务培训,精准把握各项制度规定,举一反三,杜绝类是问题再次发生。

4)租车协议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排查所有财务凭证,补齐合同空白项;二是加强了财务报销单据审核把关,确保财务原始凭证和附件齐全;三是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制定党组决策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制度及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等规则制度,规范了党组相关议事和决策流程。二是立即停止了党组会议记录活页笔记本的使用。三是对近两年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进行梳理,并予补充完善,确保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内容一致。四是严格落实党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未参学的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及时补学相关学习内容。

2.针对“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局党组分管纪检领导约谈相关违纪人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二是2023年11月17日印发了《关于成立市医疗保障局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暨其主要职责的通知》,成立局机关纪检监察室,完善了局纪检机构建设,明确了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职责职能。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系统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的通知》,规范请休假管理,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监督。四是于3294月8日,分别组织召开了2024年全市医保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市医疗保障系统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议,通过典型案例通报,以案示警,以身边人、身边事等典型违纪违法案为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委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果断的措施,集中精力,一项不漏抓好整改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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