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5976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文日期: 2018年08月21日 16:48:18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21日 16:48:18 名  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8-08-21 16:48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维护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中心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士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二、目标任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维护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打击住房公积金骗取、骗贷为重点,坚持源头治理、行业治理、依法治理,创新公积金监管机制,完善涉黑涉恶防控机制,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领域各种涉黑涉恶行为,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愁,使住房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营造风清气正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舆论引导,推行阳光行政。一是利用公积金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现代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设立宣传牌、警示栏等,向社会宣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流程、审批要件、办理地点、办理部门和办结时限等。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解惑等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让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知政知情,自觉按章依规办事,全力挤压涉黑势力滋生的空间;二是健全公积金中心内部公职人员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增加业务办理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预防内部公职人员成为涉黑势力的“保护伞”和“关系网”,发现公积金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并移交有关机关,严肃处理。 

  (二)做好线索摸排,注重源头治理。一是定期开展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公积金业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审查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所需要件,从日常的业务受理中发现骗取、骗贷线索;二是畅通群众投诉举报路径,群众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听取群众意见接待室电话,举报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涉黑线索,公积金中心将迅速反应,全力查证,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将日常业务审查、投诉举报核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有关机关通报。 

(三)坚持齐抓共管,加强协调联动。要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公安等有关机关的联动机制,及时沟通情况,通报线索,加强工作配合,提高专项整治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落实。 

(四)建立长效防惩机制,创新监管方式。中心“扫黑除恶”工作专班要健全完善约束机制,有效堵塞公积金系统监管漏洞,坚决打赢我市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骗取骗贷。对公积金缴存人员以及协助公积金缴存人员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公积金政策,依法严肃处理。 一是对公积金骗取、骗贷以及涉黑涉恶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和违法活动记录,凡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缴存单位、委托银行、合作机构和公积金缴存人员,将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专门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住房公积金业务限制及依法惩戒。 二是对单位为职工出具虚假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或者贷款证明的,依照《潜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依法对单位做出相应处罚。 三是对公积金的缴存人员骗取、骗贷行为一经查实,责令限期退还提取资金或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四是对涉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假冒他人签名等违法行为的,及时报请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对非法中介机构协助公积金缴存人员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并胁迫收取高额手续费,移交公安或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处理。 

  四、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中心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工作机制,组建“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熊国平同志任组长,中心副主任、分管领导王传红同志、聂磊同志、肖述平同志任副组长,中心各科室负责人担任专班成员,负责具体工作落实、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

(二)层层压实责任,注重工作实效。“扫黑除恶”工作专班要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认真梳理中心各科室“扫黑除恶”工作任务清单,分解工作责任,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加强检查指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汇总信息、分析处理,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争取工作出实效,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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