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增至5家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5977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文日期: 2016年09月05日 11:00:14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年09月05日 11:00:14 名  称: 我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增至5家

发布日期:2016-09-05 11:00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潜江农商银行首批向10位购房者发放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111.4万元,至此我市可办理公积金委托贷款的银行增至5家,将大大方便城乡居民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增加农商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对在乡镇、农场的群众办理公积金贷款以及还贷带来极大方便,能够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能有效减轻购房者的负担。据了解,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上年利率为3.25%,5年期及以下年利率为2.75%。公积金质押贷款金额最高可放大至公积金余额的1.5倍,质押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期房按揭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支行、湖北潜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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