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26号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2 09:30 来源:潜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湖北省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2023年9月7日至26日对潜江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3年12月18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报告涉及我市整改任务32项,我市对照任务制定了整改方案。其中整改任务清单26号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黄健                 电话:13697360249



一、反馈问题

一些建筑工地及道路施工项目执行“六个百分之百”不到位,扬尘污染突出。如潜江市粮油储备物流园工地、章华北路管道工程以及名筑当代、中伦云尚智城、粤海翰林府等商业小区施工现场均存在无围栏无喷淋、裸土露天堆放未覆盖、砂石料堆场不规范、工地进出道路未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密闭不严,带泥上路、沿街撒落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强化工地扬尘管控,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潜江市粮油储备物流园工地、章华北路管道工程以及名筑当代、中伦云尚智城、粤海翰林府等工地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二、加强城区渣土运输车辆源头管控力度,督促渣土清运公司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密闭运输;实行常态化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执法工作模式,治理密闭不严、带泥上路、沿街撒落等问题。

三、督促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扬尘防治6个100%要求,对易产生扬尘的原材料加以覆盖,施工现场规范设置围挡;土方施工时进行洒水降尘,整平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对运输黄沙、石头、煤炭等容易抛洒物品的车辆,加盖篷布密闭运输,抑制运输途中造成扬尘污染。加强道路日常清扫。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市农村公路管理局对管养路段开展常态化道路清洗,强化日常道路巡检,确保及时发现解决扬尘问题,保持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路面整洁。严格落实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管理规定,常态化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抽检,对超标排放机械依法进行处罚。

四、效果

已督促在建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渣土清运公司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密闭运输,目前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潜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