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于2023年9月7日至26日对潜江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3年12月18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报告》,涉及我市整改任务32项,我市对照任务制定了整改方案。其中整改任务清单15号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杨威 电话:13872951314
一、反馈问题
一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不完善、运行不正常,督察 组对潜江市12座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熊口、浩口、老新、后湖污水处理厂进水在线监测数据(化学需氧量、氨氮),从2023年8月开始同时出现断崖式下降,降幅达80~90%,数据异常。熊口污水处理厂私自将进水在线监测取样口移至调节池中,并利用碳源干扰进水监测数据。
二、整改目标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
三、整改措施
加强运营单位管理,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对熊口、浩口、老新、后湖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施进行整改;强化进出水在线监测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加大对设备的比对、校准频率,确保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四、效果
1、已落实在线监测设备一周一校准并按要求落实第三 方比对频次;
2、已完成熊口污水处理厂进水在线监测点位的恢复;
3、已完成12座乡镇污水处理厂进水在线设备的更换。
潜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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