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于2023年9月7日至26日对潜江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3年12月18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报告》,涉及我市整改任务32项,我市对照任务制定了整改方案。其中整改任务清单20号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杨威 电话:13872951314
一、反馈问题
1、广华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3万吨/日,实际日处理生活污水4万多吨,长期超负荷运行。
2、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质效不高。潜江市城南、城北两座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进口在线监测设备长期停运,出口在线监测设备未验收、备案。
二、整改目标
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
三、整改措施
1、强化对运营单位管理,增加管网巡查维护频次,加强管道破损维修,严格控制外水流入;加强广华污水处理厂集控中心调度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负荷正常。
2、招标采购城南、城北两厂污水进口在线监测设备;对出口在线监测设备进行验收备案。
四、效果
1、加强管网巡查维护频次,对发现的雨污合流渠进行封堵(广王渠19号沟),防止河水倒灌进管网;
2、利用广华污水处理厂集控中心调控各泵站水量,截止2024年9月,广华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为104%。
3、城南、城北两厂污水进口在线监测设备已于2024年4月完成安装并正常运行;
4、两厂出水在线监测设备已于2023年11月完成验收备案。
潜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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