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潜建审示【2025】4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省住建厅关于建立“宽进、严管、重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机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近期我局组织专家对潜江除尘设备有限公司、潜江市建筑设计院申请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此次公示期为: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7日。
备注:1、对审查意见合格且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企业,待公示结束后报省住建厅核查公告;2、对审查意见不合格的企业公示后予以办结。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委托审查意见》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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