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局深入推进“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集中整治。现将一起小区公共收益未公示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湖北工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东立壹品小区)公共收益未公示问题
前期,我局接到东立壹品小区业主投诉举报,核实发现该公司未将小区公共收益按程序公示。随后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该公司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公司在属地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共同监督下,对小区公共收益13689元(包括场地租赁费、电梯广告费、充电桩、便利店、商业停车费收益)进行核算并公示。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我局依照《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对湖北工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约谈、给予该公司信用扣分。
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典型案例为鉴,对标集中整治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以问题为导向抓整改、抓落实。我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潜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6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