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于2018年9月11日至21日对潜江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8年12月25日向我市反馈了《反馈意见》,涉及我市整改任务36项,我市对照任务制定了整改方案。其中整改任务清单32号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杨威 电话:13872951314
一、反馈问题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东荆河、总干渠、汉南河等流域的“毛细血管”污染防治力度。
二、整改目标
逐步改善农村小沟小渠水环境质量。
三、整改措施
实施潜江市老新镇中沙河、电排河沿线村庄农村污水治理一期工程(DBO)项目、潜江市2018乡村振兴四湖总干渠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沿线生活污水治理工程(DBO)项目、潜江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汉南河沿线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四、效果
通过实施潜江市老新镇中沙河、电排河沿线村庄农村污水治理一期工程(DBO)项目、潜江市2018乡村振兴四湖总干渠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沿线生活污水治理工程(DBO)项目、潜江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汉南河沿线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逐步改善了农村小沟小渠水环境质量。
潜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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