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潜建审示【2025】41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省住建厅关于建立“宽进、严管、重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机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近期我局组织专家对武汉鼎发发工程机械设备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江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此次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
备注:1、对审查意见合格且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企业,待公示结束后报省住建厅核查公告;2、对审查意见不合格的企业公示后予以办结。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委托审查意见》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委托审查意见》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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