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25)验收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17 10:06 来源:潜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按照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涉及我市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25整改措施已落实,目标已实现,已通过省级验收。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城市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突出。湖北省多个城市存在黑臭水体治理不力、污水管网排查整治不到位、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全省管网混错接、缺陷整改完成率仅为43.6%、41.1%,有10个城市的18处管网覆盖空白区未按期完成整治。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长江经济带排名靠后,2023年全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有四分之三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毫克/升。15家污水处理厂存在超标排放问题。

二、整改目标

按照美丽湖北建设指标要求,加强城市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力度,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质效,加快管网空白区建设,完成省下达的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率等目标任务。

三、整改措施

1.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2027年9月底前,持续开展城市水体状况排查,及时开展治理。不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健全黑臭水体治理管护长效机制,落实河湖长制,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强化日常巡查管护,定期监测水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推进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城市管网覆盖空白区,建立台账清单。推进城市管网空白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025年底完成现存两处空白区整治。

3.推进市政污水管网混错接和缺陷整治。对前期管网排查已发现的雨污混错接点以及管网缺陷等问题,结合易涝点改造、雨污分流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进行改造修复,确保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污水管网混错接点、缺陷整治。

4.2025年底前,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天,将全市城区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至13.5万吨/天。

5.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加强运营单位管理,及时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巡查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四、整改完成情况

1.一是我市城区列入省住建厅黑臭水体清单的共2条水体,分别是城南河、一五支渠,通过前期城南河生态修复工程、一五支渠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以及常态化黑臭水体巡查监管,目前均已完成销号,黑臭水体监管平台显示整治已达到初见成效二是制定《潜江市黑臭水体长效管护工作方案》,针对列入省厅黑臭水体清单的城南河、一五支渠形成常态化管护机制,并严格按照省厅要求,每月对黑臭水体进行水质检测,确保水质长期稳定达标。三是实行城区水环境保护联防联治,定期对城区主要河渠开展水质监测,每周开展河渠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即报即改。四是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巡河工作,分城区、乡镇段开展百里长渠季度、月度巡查,发现问题即时拍照上传,简单问题督促属地限时清理,复杂问题联动职能部门整改并反馈至河湖长制系统,形成“巡查-处置-销号”全周期闭环链条。

2.推进管网排查检测行动,实施城区雨污排水管网普查工作,累计完成探测市政排水管网619.63km,其中雨水管道360.12km,污水管道210.97km,合流管道48.54km。通过潜江市城区污水收集管网新建与改造工程,对园林、泰丰片区存在的污水收集空白区进行补齐,项目已于2025年10月完成竣工验收,城区污水收集空白区基本消除。

3.对城区管网混接、错接点、结构性、功能性缺陷处实施整改,已累计完成混错接整改541个,结构性、功能性缺陷整改1686个,上述发现问题已全面整改,其他新发现问题实行动态清零。

4.潜江市污水处理厂扩建2.5万吨厂区已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出水在线已联网运行,厂区运行正常,出水达标排放。目前全市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已提升至13.5万吨/天。

5.一是落实常态化运行值守与设备管控,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守;二是水质水量全链条监测监管,严格落实进出水在线监测联网,数据异常实时预警,台账保存不少于5年。三是实行年度运行绩效考评,考核结果与运维服务费、合同履约、年度评价直接挂钩。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8月17日至8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方式:卢政德,13040900133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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