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潜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潜政规(2023)2号)等规定,我市2024年8月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家庭有17户,拟纳入保障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请对象情况有异议或认为其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向市住房保障工作分局举报(联系电话:3506338)举报箱设在一楼,地址:潜江市东风路39号。我局承诺保护举报人的信息。经核查属实的,取消被保障人保障资格。
(一)最低收入住房困难户(3户)
三板桥社区1户
董艳艳
红庙社区1户
王天英
红军路社区1户
徐柏棣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11
红庙社区4户
罗港胜 徐丹 袁德华
辉煌社区2户
龚梦圆张泉
章华社区2户
石晨昔 纪玉晴
物探社区3户
饶敦康 姜雨欣 游景理
(三)外来务工人员(3户)
建设街社区2户
张翌璇 袁丽平
红庙社区1户 谢巍
潜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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