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拟纳入2023年第一批公共租
赁住房保障对象名单公示
根据《潜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潜政规[2023]2号)等规定,我市2023年3月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家庭有11户,拟纳入保障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请对象情况有异议或认为其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向市住房保障工作分局举报(联系电话0728—6233511)举报箱设在一楼,地址:潜江市东风路39号。我局承诺保护举报人的信息。经核查属实的,取消被保障人保障资格。
(一)最低收入住房困难户(3户)
梅苑社区1户
李志华
南荷社区1户
甘梦英
汉南社区1户
吴莉元
(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户(8户)
西堤社区1户
向艾芝
辉煌社区2户
陈岭 郭国知
小南门社区1户
郭大波
马昌湖社区1户
陈新桃
小东门社区1户
刘祖荣
笔架山社区1户
陈丽萍
青龙沟社区1户
严开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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