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图审、建管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建设,规范企业市场行为,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9年建筑节能与勘察设计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和市住建局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9年度建筑节能与勘察设计工作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
1.新建建筑建筑节能标准和绿色建筑执行工作情况;
2.绿色建筑推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管等工作情况;
3.执行《湖北省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情况;
4.省级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情况;
5.预拌混凝土、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市场监管情况。
(二)勘察设计工作
企业落实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情况。
(三)施工图审查工作
1. 施工图审查机构建设情况;
2. 施工图审查质量情况。
(四)建设工程造价工作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由市造价站牵头完成,具体检查时间由其自行安排,于8月26日前将检查结果报局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科)。
二、检查时间、方式
(一)自查阶段
8月2日至8月11日,各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图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照规范、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建筑节能、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工作检查内容可参照《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建筑节能与勘察设计监理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7〕227号)附件1、2内容执行,附件1、2内容可在省住建厅网站下载,下载地址:http://zjt.hubei.gov.cn/gk/wcm/25020.htm、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情况检查内容按照附件2执行,所有检查事项必须满足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各单位按照附件1清单内容准备好迎检资料。
(二)检查阶段
8月12日至8月20日,市住建局将组织节能、勘察设计专家分为3个小组对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大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方式
1、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勘察单位按照附件1清单内容将相关文件资料装订成册,于8月11日前送建材发展与建筑节能办公室(联系人:漆贤亮,电话:18071997788)。
2、检查小组采取集中查看资料和现场相结合方式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建设、勘察设计、图审、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
3、建材发展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于8 月 26日下午5:00前上报局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科,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科将检查结果汇总后于8月29日上报至省厅。
三、检查要求
(一)各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工作,迅速开展自查。各建管单位要强化对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的监管,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力度。对违反建筑节能、勘察设计、监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行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开;对按分值标准和符合性标准进行检查的项目,凡分值低于60分的、“符合”率低于60%的,要给予警告;对问题比较突出的,要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检查结果要尽量详细,除认真填写各类表格外,各检查小组还须提交检查报告,报告应包括检查过程、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处理意见等内容。
(三)检查执法人员对所检查的企业和项目要负责,不得有不作为、乱作为、违法作为的现象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跟踪整改。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清理出市场。
附件:1. 受检项目应提交的备查资料清单
2. 潜江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情况检查表
附件1:
受检项目应提交的备查资料清单
一、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
1、设计图纸(全套、含总平面图)
2、设计变更、修改通知单
3、建筑节能热工计算书[含规定性指标计算及规定性指标允许超出限值项超过标准规定的性能指标的能耗计算,权衡判断的能耗计算书(文件)等)]
4、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合格书
5、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书(公共建筑)
6、采暖与空调水系统水力计算书(公共建筑)
7、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获得情况
(二)施工单位准备资料
1、施工图及施工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记录
2、施工组织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
3、建筑节能技术措施实施情况说明
4、节能部分、分项工程和检验批次的质量验收记录
5、建筑节能材料、设备和构件的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检报告
6、节能部分、分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项目施工方技术负责人资料
8、建筑节能信息公示资料
(三)监理单位准备资料
1、施工方案审批记录
2、监理细则(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
3、建筑节能材料、设备和构件的见证取样记录
4、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关键部位旁站记录
5、项目监理单位总监资料
二、工程勘察
(一)工程勘察合同文本;
(二)勘察大纲(纲要);
(三)现场钻探、原位测试、测量及土工试验的原始记录;
(四)经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含文字、图表、照片);
(五)勘察项目负责人质量终生责任承诺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三、工程设计
(一)工程设计合同文本;
(二)经审查合格的相关专业工程设计图纸(分专业装订);
(三)结构计算书;
(四)设计变更单;
(五)设计依据(立项批复及规划许可);
(六)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终生责任承诺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四、施工图审查
(一)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书;
(二)审查意见书;
(三)勘察设计单位回复修改文件。
附件2:
潜江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情况检查表
检查单位: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地 址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资质证书 | 营业执照 | ||
生产能力 | 投资规模 | ||
检 查 情 况 |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 注 | |
资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 |||
技术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是否具有执业资格证书 | |||
企业是否与技术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劳务合同并缴纳社保 | |||
是否有质量管理制度文件 | |||
是否对产品进行了分批检测 | |||
是否对料场、搅拌楼、皮带机等部位进行了封闭 | |||
是否具有生产废水和废浆处置或者循环利用系统 | |||
厂区内是否设有喷淋装置 | |||
未绿化空地是否进行硬化处理 |
受检企业签字: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