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按照8月9日全市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为了认真做好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问题的整改工作,经市住建委党组研究同意,现将《住建委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8月11日
住建委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关于采取特许经营模式推进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由我委将全市已建的市污水处理厂和城北污水处理厂,拟建的全市集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体打包,按照特许经营模式推动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监督和管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城市污水处理的工作要求,采取社会资本投资模式(特许经营模式),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原则整体推进全市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切实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提高城市环境容量和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改善区域水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改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2016年11月底,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引进专业水务集团和社会资本,将目前已建存量污水处理设施、拟建污水处理设施打包,由特许经营企业按照“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的模式,推进我市污水城乡一体化工作。在2018年底建成覆盖全市的城市、集镇污水处理厂,2019年建成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含污水收集管网),“十三五”末实现全市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
三、项目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潜江市污水处理整体打包项目分为存量已建污水处理厂(潜江市污水处理厂和城北污水处理厂)、潜江市集镇污水处理厂和潜江市农村生活污水设施3大板块,项目总资金额度约13.6亿元。
(一)、已建成投产项目
1、潜江市污水处理厂。位于潜江市城区以南,宜黄高速公路北侧,紧邻城南河东岸,污水处理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工艺,污泥处置采用机械浓缩脱水一体化。项目建设总投资1.3亿元,其中:一期工程总投资1.05亿元,二期扩建项目总投资0.25亿元。目前,建成后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日处理5万吨,年处理水量约1500万吨。
2、潜江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位于潜江经济开发区中部,主要服务范围为潜江经济开发区及周边区域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6万m3/日,一期3万m3/日,厂区建设投资6300万元。目前年处理水量约400万吨。
(二)、拟建污水处理项目
潜江市集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1.7亿元。集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污水收集管网计划投资约6.6亿元,其中:16座集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2.1亿元,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资金4.5亿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资金约5.1亿元,其中389座污水处理站建设投资约2.6亿元,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资金约2.5亿元。
四、下阶段工作安排
1、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公开招标确定专业咨询公司,8月26日开标确定。由专业咨询公司按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程序,协助全面推进全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招标工作。
2、将熊口镇、老新镇及竹根滩镇做为项目试点进行推进,然后在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工作中予以回购。目前,老新镇污水处理厂已开建设。
3、确定特许经营投资单位。在2016年11月份确定全市特许经营投资主体,由市政府授予项目公司一定年限的特许经营权。在2016年底由社会投资主体根据集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时序,开展项目可研、环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精神,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优化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加强行业组织领导工作,决定成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专班,确保主体责任意识,强化管理措施,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一、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沈子仲
副组长:朱国平 王世兵 王宏卫 李义波
二、工作专班
负责人:王世兵 王宏卫 李义波
人员:周化军 黄祥林 付杰 张浩 朱文俊 陈佳 高胖胖 熊绍灵 何德锋 漆云
三、整治范围
园林城区所有在建工程(含市政工程)
四、检查内容
1、项目扬尘治理专项防治方案制定情况
2、施工现场周边采取围挡措施及围挡附近及时清扫情况
3、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处理情况
4、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土堆进行覆盖、固化、绿化情况
5、外脚手架采用密目网进行封闭情况
6、施工现场按要求洒水降尘情况
7、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情况
8、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专业化洗车设备或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情况
9、施工现场冒黑烟机械等污染源整治情况
10、文明施工现场情况、清洁卫生落实情况
五、时间安排
2016年8月10日---8月31日
六、责任分工
城区房屋在建工程由王世兵、李义波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目安监员具体落实。
市政工程由王宏卫负责组织实施,黄祥林、朱文俊具体落实。
七、工作要求
1、突出重点,要把扬尘防治工作落后的在建工程和防治措施行为不规范的施工项目作为检查的重点,突出检查工程施工现场的围挡、道路硬化、裸土覆盖、封闭式垃圾 站、车辆冲洗设备、降尘喷淋、排水系统等情况、倡导绿色施工,鼓励使用减少建筑渣土、建筑垃圾的工艺工法和设备材料,源头治理建筑扬尘。
2、采取定点督办与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达不到标准的停工整改、合格后复工。不断提高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水平。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园林城区水系连通工程工作方案
根据2016年8月9日全市突出环保问题整治工作会议要求,为顺利完成整改工作,现制定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园林城区水系连通的工作方案:
一、黑臭水体整治
(一)工作专班
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统一协调和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立工作专班。专班如下:
组 长:黄锦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余启新 市住建委副主任
刘俊岭 市水务局副局长
苏新平 市规划局副局长
万立国 市环保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刘正中 王魁星 颜其波
(二)主要任务
围绕建成区5个湖泊(曹禺公园一期、二期、南门河1、2、3号湖)、13条河流(百里长渠、城南河、县河、青龙沟、莫解渠、光明河、全兴河、一、二、三、四、五、六支渠)开展黑臭水体整治。主要内容包含清淤、截污、亲水平台建设、绿化、亮化打造等环境综合整治。
(三)工作开展情况
1、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委托湖北欧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水体检测,目前,已完成了整治前水体检测取样工作,预计8月15日完成整治前的检测和分级,提供正式报告。
2、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科学院编制城市黑臭水体专项规划及整治方案。预计9月20日完成专项规划及整治方案编制工作。
3、委托潜江市建筑设计院完成了一支渠截污、绿化等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设计,委托潜江市华兴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一、二、三支渠、城南河清淤设计。2016年7月25日,指挥部会同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城投公司等相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根据会议精神,设计单位进行了完善。待市规委会完成最终评审后,启动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工作。
4、318国道城南河桥梁下污水箱涵迁改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审计预审,正由进行施工招标,计划8月26日开标。
(四)工作计划
1、2016年8月15日前,完成建成区水体检测和分级,根据检测结果,拟定工程项目清单、整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黑臭水体基本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填报工作。(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环保局)
2、2016年8月底前,由市环保局完成整治范围内工业污水排放口调查,并提供资料、排污量等数据;由市市政管理处完成整治范围内生活污水排放口调查,并提供资料、排污量等数据。(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市政管理处)
3、2016年9月20日前,根据黑臭水体检测和分级结果,完成黑臭水体专项规划及整治方案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4、2016年9月25日前,启动整治项目施工设计招标工作。(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水务局)
5、2016年9月底前,完成南门河3号湖教育局旁排入城南河污水箱涵截污改造(解决污水直排城南河)。(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6、2016年11月底前,启动一支渠清淤及截污、绿化、亮化等综合整治及南门河1、2、3号湖清淤工程(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启动二支渠综合整治;启动三支渠、四支渠、五支渠、全兴河、莫解渠等河道清淤。(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7、2017年12月底前,通过第三方机构评价、水务及环境专家评议、公众调查评议等方式对一支渠、二支渠、南门河1、2、3号湖整治效果进行评估。(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8、2018年5月底前,完成城南河、县河、百里长渠三支渠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水务局)
9、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四、五、六支渠、全兴河、莫解渠渠综合整治。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基本完成。(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水务局)
二、园林城区水系连通
(一)工作专班
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统一协调和推动园林城区水系连通工程,成立工作专班。专班如下:
组 长:黄锦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余启新 市住建委副主任
胡 斌 市市政管理处主任
工作人员:刘正中 邹以兵
(二)主要任务
为增加水体流动性,改善水环境,2014年我市启动了园林城区水系连通工程,分南、北片区实施水系连通。其中:南片区通过百长渠引水连通南门河1、2、3号湖去城南河,主要实施的项目为百里长渠连通南门河一号湖工程(已于2015年10月13日竣工交付使用)、南门河一号湖与二号湖连通工程(进入刹尾阶段)、南门河二号湖连通三号湖项目(正在实施)、三号湖内箱涵及318国道教育局旁泵站改建;北片区通过罗潭河连通曹禺公园、梅苑。主要实施的项目为百里长渠连通梅苑和曹禺公园水体项目(正在实施)。
(三)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1、南门河一号湖与二号湖连通工程,224m引水箱涵已全部贯通合龙,正在进行破除设施恢复工作,计划8月15日完工。
2、南门河二号湖连通三号湖工程,经市政工程管理处对章华中路原有过水涵洞清淤整理,满足连通和流量需求,现正在对污水箱涵迁改,计划8月15日完工。
3、三号湖内箱涵箱涵改造。已完成施工设计,正由进行图纸审核。
4、百里长渠连通梅苑和曹禺公园水体项目。梅苑节制闸已完成箱涵主体工程,正在进行上部闸室施工;罗潭河连通曹禺公园节制闸正在进行箱涵主体浇筑。原梅苑百里长渠进水闸在2010年建成后一直未投入使用,设备均已损坏和锈蚀无法使用,需要全部更换,拟投资24万元,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设备供货单位完成该进水闸的设备更换。
5、南门河驳岸加高项目。根据水系连通工程设计要求,南门河设计水位为29.4m,方可保证百里长渠水体通过自流进入南门河二、三号湖。经过测量,南门河一号驳岸挡土墙、亲水平台、湖心岛道路等大部份设施低于该高程,因此需对以上设施进行加高处理。目前,指挥部已委托市建筑设计院完成了加高设计方案, 2016年7月25日,指挥部会同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城投公司等相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根据会议精神,设计单位进行了完善。待市规委会完成最终评审后,启动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工作。
(四)工作计划
1、2016月8月底前,完成罗潭河连通梅苑和曹禺公园节制闸、梅苑进水闸和曹禺公园出水闸设备更换、2号湖连通3号湖污水管网迁移。
2、2016年9月底前,完成南门河3号湖内污水箱涵改造及318国道教育局旁泵站改建。国庆节前实现南、北片区水系连通。
3、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南门河驳岸加高工程。
红梅路、东环路破损水泥路面维修方案
2016年,城区市政设施常规养护工作经市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及市政维修养护建设指挥部指挥长签批后于3月下旬相继启动破损黑化路面、水泥路面和人行道等维修工作,已完成破损水泥路面维修6000余㎡。期间,完成了东环路第一批次的维修。后因高考、龙虾节等因素,为确保道路畅通,根据市政府的意见,对城区主次干道破损道路维修暂停。
据统计,破损水泥路面主要集中在东环路。其中东门转盘至红梅路段约有2540㎡破损道路需要维修。为迎接中国发展论坛在我市隆重召开,我委市政工程管理处及时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启动市政常规养护维修项目的请示》,根据市政府分管城建领导签批意见,该请示现已报送市委书记和市长审批,待市领导签批后,我委市政工程管理处将根据领导指示意见迅速组织实施。计划利用5天时间,对破损道路进行破除开挖和浇筑修复,养护18天后开放交通。
另红梅路至紫月路段约有3400㎡破损道路需要维修。因该段属2015年新建移交项目,质量保证期尚未满,现在已经由该项目指挥部负责责令原施工单位进行修复。经现场了解,该段破损道路维修工作已于8月8日开工,预计8月12日完成第一批次维修任务,维修总面积约2100㎡。待养护期满后再进行下一批次修复工作。
汉江应急取水点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潜江市汉江泽口取水点是湖北省政府划定的重点水源地保护区之一,为我市主要饮用水源。2014年7、8月份因汉江水位持续下降、东荆河断流,汉江取水现有设备在满负荷运行的情况下原水仍不能满足取水需求,造成全市近半个月低压供水和间断性停水。2015年夏季也因水位下降造成取水困难。为了彻底解决取水不足的问题,市政府批准在汉江泽口段新建应急取水点,并将汉江应急取水点工程纳入了《潜江市老城区2015年城建重点工程项目计划》([2015]1号)。
截止目前,汉江应急取水点工程进展情况如下:取水泵船、水泵机组、配电设施及原水预处理已完成;清水库及配套工程建设预计已完工;原水管道工程已完工;应急取水摇臂支墩工程尚未完成。
应急摇臂支墩工程未完成的原因是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市方正装卸公司一作业区码头经营权属问题,使工程施工受阻。为此,市自来水公司多次主动与方正装卸公司沟通、协商,但未能达成共识。为了加快解决此问题,市自来水公司多次专题向市政府报告此事,市政府也为此事出面进行协调,但仍未解决。5月6日,市政府副主席刘书琼组织召开了专题协调会,并以潜建办[2016]9号文形成会议纪要,上报市主要领导。6月2日,省环保厅对我市进行2015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时曾指出装卸码头是影响水源的安全隐患,市泽口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指挥部已纳入整治范围。但时至今日,问题依然未得到解决。
汉江应急取水点工程事关全市的饮水安全,如要限时完成,并投入使用,其完成时间主要取决于方正装卸公司码头经营权属问题的最终解决,如其权属问题得以解决,则该工程二个月内即可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因此,我们建议市政府按照泽口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方案的分工督促相关部门解决该问题,使应急取水点工程顺利完工。
市住建委对此项工程非常重视,成立了协调工作专班,由陈井同志牵头,配合市泽口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指挥部开展工作。
城北污水处理厂还原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关于完成城北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的要求,根据城北污水处理厂目前现状,计划在6月底前将该厂还原为生活污水处理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6月底前,将城北污水处理厂由目前单一处理潜江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污水,还原为处理生活的生活污水处理厂,与市污水处理厂各自承担南、北片区城区生活污水的处理任务,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发挥投资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工作任务
1、完成城北污水处理厂内部受损设备的更换工作;
2、论证新增生活污水来源,并完成城北污水处理厂配套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施工图设计、建设和验收工作;
3、完成引进生活污水后城北污水处理厂菌种重新培养和调试工作,确保生活污水进水量达到设计能力75%以上后,能适应进水量增大的冲击,确保出水合格。
4、在城北污水处理厂达到运行负荷要求、出水稳定合格之后,启动项目环保验收和综合验收工作。
三、时间要求和责任分工
1、设备更换工作:因城北污水处理厂运行不能同时停止南北两侧氧化沟运行,设备更换工作按照南北两侧分开工作。5月10日前完成城北污水处理厂设备南侧氧化沟设备更换,在5月20日前完成北侧氧化沟设备更换工作。责任人:刘正中、唐苗。
2、金澳科技和彭鲁村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组织施工单位于5月2日进场施工,在6月15日前完成建设。责任人:昌海峰、刘方文。
3、关于新增生活污水来源:按照黄市长4月15日专题会议关于6月底以前完成整改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并确定了从马昌垸泵站经百里长渠将生活污水接入城北污水处理厂的拟定方案。责任人:胡金烈、沈子仲。
4、配套污水管网建设:确定新增生活污水方案,委托市规划局、中南市政设计院开始现状测量、地质勘查和施工图设计工作;4月29日下午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照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队伍;5月6日前由园林办事处、潜江经济开发区完成管网建设沿线民调矛盾协调工作; 6月20日前完成管网建设和简易提升设备并投入使用。马昌垸提升泵站待进入秋冬季之后完成永久性设施建设。责任人:胡金烈、沈子仲、李义邦、尹征、汪孝斌、刘正中、昌海峰。
5、城北污水处理厂菌种培养工作:6月20日从市污水处理厂拖入剩余污泥,在6月30日前完成菌种培养工作,确保6月底新增生活污水进厂后,出水达标排放。责任人:唐苗、晋玉亮。
6、城北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工作:待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出水合格,满足环保验收前提之后,向市环保局申请环保验收。责任人:沈子仲、刘正中、唐苗、晋玉亮。
四、工作要求
1、严格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省委巡视组关于城北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要求,将城北污水处理厂还原为生活污水处理厂,关系到潜江经济开发区环境问题,也关系到潜江市发展大局,各项目责任人应根据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方案,倒排工作日程,全力以赴完成工作任务。
2、加强工作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指挥部办公室应每周汇总各项目进度,评判各分项工作进展,将信息报送市城建工作领导小组、市环保局,对工作延误的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间限制,确保按期完成。
潜江市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级环保督察要求,切实完善污水处理厂环保手续,根据潜江市城北污水处理厂现状情况,制定环保验收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环保部门的环保验收批复文件。
二、工作步骤:
1、明确环保验收第三方监测单位:由市住建委在8月12日向市城建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明确第三方机构,并委托开展城北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监测工作。责任人:王魁星、唐苗。
2、8月13日~30日,由第三方监测机构按照相关国家和行业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现场监测及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规范完成监测任务,确保监测数据客观、科学、公正。同步完成验收方案编制、监测、评审和批复申报工作。责任人:王魁星、唐苗、监测机构。
三、节点安排
1、8月13日,开展现场技术咨询及踏勘工作;
2、8月14日,编制完成监测技术方案,8月15日前由环保部门完成监测技术方案审查工作;
3、8月16日~21日,组织对项目进行现场监测及样品分析,分析内容和参数如下:
1)无组织大气污染物:
点位:上风向2个点、下风向5个点。
主要监测项目: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硫醇、三甲胺等。
2)水污染物:
点位:进水口、出水口。
主要监测项目: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氮、总磷、氨氮等。
3)噪声:
点位:厂界四周8个点。
主要监测项目:昼夜连续等效A声级。
4、8月22日~23日,完成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工作;
5、8月28日前,组织专家对项目环保验收报告进行审查;
6、8月31日前,向环保部门申请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并获得环保验收批复。
潜江市城北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级环保督察要求,切实完善污水处理厂环保手续,根据潜江市城北污水处理厂现状情况,制定环保验收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环保部门的环保验收批复文件。
二、工作步骤:
1、明确环保验收第三方监测单位:由指挥部在8月12日向市城建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明确第三方机构,并委托开展城北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监测工作。责任人:刘正中、唐苗。
2、8月13日~30日,由第三方监测机构按照相关国家和行业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现场监测及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规范完成监测任务,确保监测数据客观、科学、公正。同步完成验收方案编制、监测、评审和批复申报工作。责任人:刘正中、唐苗、监测机构。
三、节点安排
1、8月13日,开展现场技术咨询及踏勘工作;
2、8月14日,编制完成监测技术方案,8月15日前由环保部门完成监测技术方案审查工作;
3、8月16日~21日,组织对项目进行现场监测及样品分析,分析内容和参数如下:
1)无组织大气污染物:
点位: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
主要监测项目: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硫醇、三甲胺等。
2)水污染物:
点位:进水口、出水口。
主要监测项目: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氮、总磷、氨氮等。
3)噪声:
点位:厂界四周4个点。
主要监测项目:昼夜连续等效A声级。
4、8月22日~23日,完成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工作;
5、8月27日前,组织专家对项目环保验收报告进行审查;
6、8月30日前,向环保部门申请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并获得环保验收批复。
潜江市汉江泽口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环保厅和省人大提出的整改意见,迅速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整治工作,彻底整治泽口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根据国家环保部《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至即日起至12月,开展汉江泽口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汉江泽口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郑致银 市政府调研员
常务副指挥长:黄锦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 指 挥 长:陈 井 市住建委党组副书记
王 强 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李义邦 潜江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副主任
黄成圣 总口管理区副主任
刘俊岭 市水务局副局长
苏新平 市规划局副局长
从孝君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 洲 市农业局副局长
严晓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
汪孝斌 市城投公司副总经理
周生斌 市住房局副局长
张传银 市文体旅新局副局长
何正发 市食药局副局长
曾 平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灯清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颜昌斌 市商务局副局长
冯清泓 市供销社副主任
何 健 市自来水公司副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潜江经济开发区,陈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相关人员到指挥部办公,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
二、整治内容
对水源保护区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水源保护区沿岸周边半径150米所有停泊的餐馆、船只、码头、船厂、渔船和办公住宿区进行整体搬迁。其中取水点上游1000米有:水文站趸船停泊3艘、装卸公司2个作业平台、中石化2艘加油船、航运公司办公大楼(含潜江市游泳协会)、造船厂生产区及办公区、捕捞队约180艘渔船、捕捞队住宿区,住户200余户。下游100米范围内有潜江市海事办公船一艘。取水点300米范围内围栏至堤内有:汉江渔村餐馆(有10间平房,属食品公司)、泽口水文站办公室(属长江委)、供销社仓库、生资仓库、纺织仓库、棉花仓库、再生公司仓库、土产公司仓库、五交化公司仓库、装卸公司仓库各一栋、鄂航码头住宿区24户、装卸公司办公区(含砖厂)、养蛇基地(属总口农场)。根据国家环保部《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条规定: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三、具体分工
根据国家环保部《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各相关部门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市住建委:一是牵头做好整治工作的督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是在码头搬迁工作完成后,迅速开展应急取水点建设工作;三是按照规划设计开展泽口水厂5万吨扩规工作;四是负责按照规划设计内容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建设和迁往地基础设施建设。
2、市环保局:一是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标识牌、界桩、护栏、公告牌、宣传牌等的制作和设置;二是负责整治工作经费预算编制。
3 、市文体旅新局:负责游泳协会的搬离工作。
4、市水务局:一是负责水源地保护的日常监管,编制好水源地的水量调剂计划,确保水源水质达标,如发生供水水源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对措施;二是负责取缔非法采砂船,规范现有采砂行为;三是做好省汉江河道管理局和长江水文局泽口水文站的协调工作。
5、潜江经济开发区:一是负责捕捞队渔民搬迁安置工作;二是负责餐饮业整治工作;三是做好环境卫生、渣土清运和场区管理等工作;四是做好群众维稳工作;五是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6、市规划局:负责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及水源保护区规划设计(自来水厂扩规)工作。一是负责做好水源保护区规划。内容包括美化绿化,坡面硬化,进出道路、水厂规划以及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地点的预留;二是负责按交通、海事等专业规划,做好迁往地的布局设计规划。
7、市交通局:负责装卸码头、造船厂、海事局船只的搬迁、加油船迁移及相关码头整治工作。
8、市农业局:负责配合潜江经济开发区做好捕捞队调查、渔民搬迁安置等相关工作。
9、市财政局及市城投公司:负责做好拆迁补偿和相关经费的保障工作。
10、市住房局:负责做好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房屋评估、安置工作,纳入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计划。
11、市食药局、市工商局负责配合潜江经济开发区做好餐饮业的关停工作。
12、市商务局、市供销社:负责做好所属仓库搬迁工作;
13、总口管理区:负责养蛇基地搬迁工作;
14、市公安局根据需要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和治安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是实行政策倾斜。所有规划设计纳入城市规划运作,所有搬迁、拆迁以及土地征用等注意政策导向和政策倾斜。
二是加强组织协调。由指挥部牵头,潜江经济开发区、总口管理区以及住建、环保、规划、文体、交通、农业、财政、城投公司、住房、工商、食药、商务、供销、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其他市直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是加快时间进度。为确保工作进度,实行“日结账、周总结,月通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时间要求加强督办,潜江经济开发区、市住建委、市环保局配合做好现场督办工作。各责任单位应在每周五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交工作进展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截止到7月底)。潜江经济开发区7月底完成基础情况调查。提交餐饮业整治工作方案和渔民搬迁安置方案。各相关部门7月底以前提交各自专项工作方案,包括规划设计方案、码头和船厂搬迁方案、工作经费预算方案以及保护区标示标牌设置方案等。
(二)具体实施阶段(8月-11月)。8月底以前完成餐馆拆除工作,9月至10月底以前完成渔民搬迁安置工作和迁往地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码头和造船厂的搬迁工作。完成水源保护区和泽口水厂5万吨扩规的规划设计工作,完成保护区标示标牌设置。
(三)组织验收阶段(12月)。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基本完成各自负责的工作,指挥部组织专班进行验收。
马昌垸泵站污水治理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安排,城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指挥部负责马昌垸泵站污水治理,现我部已完成马昌垸泵站污水调至城北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工程,马昌垸泵站处污水汇水池已委托武汉中南市政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预计9月可完成施工图设计,10月份进行招、投标,10月底施工单位可进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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