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单位、潜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现将《2016年全市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6年11月16日
2016年全市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实 施 方 案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16]65号)部署要求,为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认真履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市住建系统应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按照《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 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通知》(鄂建办〔2014〕51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整体稳定,为全国、全省“两会”和元旦、春节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市住建委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振林 市住建委主任
副组长:沈子仲 市住建委副主任
陈 井 市住建委党组副书记
成 员:胡 凯 市住建委公用事业科科长
何庆学 市建管办主任
陈绪荣 市自来水公司经理
孟凡清 市建筑节能办副主任
赵忠峰 市园林局局长
胡 斌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主任
席华武 市建筑设计院副院长
朱国平 市安全站副站长
刘 强 市质监站站长
罗志耀 市市场站站长
王 琼 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何 芬 市造价站站长
万选举 市燃气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公用事业科,负责协调、联系各单位开展工作,以及整理、上报工作信息。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
四、工作重点
(一)开展施工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专项行动
重点开展在建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着力消除施工中的消防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在建的高层建筑、危化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区附近的建筑等危险性程度较高的工程,要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做好排查情况记录,限期消除隐患。一是检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认真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体系的建立情况,工地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到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执行是否到位,应急预案及应急资源的落实情况等。二是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到位,是否有消防平面布置图,是否组织开展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逃生演练,消防通道设置及通畅情况,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立及完好情况等。三是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气焊、电气作业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情况,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消防技能的掌握情况等。四是检查施工现场动火管理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工地临时用房的用电、用火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的烟火管理等。五是检查外保温和装饰设计施工防火落实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选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材料,施工、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对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进行施工和监督,严格督促现场排查外保温和装饰施工工种交叉和可燃材料的临时堆放造成的火灾隐患。六是检查办公及生活场所消防管理情况,主要检查临时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库房、木工房等场所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大功率电器的用电及使用控管情况,是否存在违章违规用电情况等。七是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执行消防强制性标准,对依法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火灾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予以施工许可;工程竣工后,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予竣工备案,禁止投入使用。
(二)开展市政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专项行动
重点是加强城市燃气、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一是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要坚持精细化的网格排查,努力实现消防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无盲点,严肃查处未经许可擅自挖掘、占用消防通道等违章行为,以过硬的管控手段,确保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二是市自来水公司要认真开展市政公用消防用水、消防栓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除市政公用消防栓被圈占、埋压及缺损、锈蚀、漏水、水压不足等安全隐患。要根据今年冬天的低温特殊情况,检查消防水管、消防栓是否采取了防寒保暖措施,防止水管冻裂,修订完善水源图册,分区域开展市政消火栓系统加压测试,确保消防栓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完好率达到90%以上。三是市燃气所要加大燃气行业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重点加强城镇民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及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编制实施相关事故应急预案。
(三)开展住宿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专项行动
委属有庭院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机制,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担任(兼任)消防安全管理人,积极主动配合消防部门,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消防设施巡查养护和消防知识教育宣传等工作,并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住宅区火灾隐患实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是小区内架空层、给排水系统及消防设施等;全面整治楼道堆物、擅自安装铁门隔断应急逃生通道,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损坏不予修复等突出安全隐患。二是对院落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场所配备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堆放危险物品等,加强烟花炮竹燃放点及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三是落实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14日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立即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并完善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职责和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开展火灾防控工作研判,强化工作落实,制定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重点防控工作。要会同有关单位对所负责的行业、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健全检查记录或台账等资料,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总结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各单位要对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汇总,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火灾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并向委公用科上报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两学一做”和履职尽责的要求,依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并结合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行业火灾防控工作。
(二)加强督导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带头排查,做好督查指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责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排查整改。火灾隐患,重在预防,要认真研判火灾形式,切实重视和做好网格式排查,具体责任人要负起责任,排查不留死角。对存在的问题要加强整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从严、从重、从快进行依法惩治,不留情面。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形成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集中培训、发放传单等形式加强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要努力提高消防法规、消防常识、应急处置知识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督促行业企业开展“四个能力”建设,确保消防知识进工地、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
各单位要将专项行动方案及联系人于2016年11月22日前报市住建委公用事业科。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于2017年3月20日前报市住建委公用事业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各单位工作情况请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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