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建文〔2018〕19号
中共潜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
关于印发《市住建委开展责任担当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广华建委、市建筑设计院:
现将《市住建委开展责任担当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6月27日
市住建委开展责任担当方面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促进住建系统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责任担当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现就市住建委开展责任担当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关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责任担当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与“双十”评议工作做到有机结合,协同推进。重点解决项目建设、行政执法、公共服务、民生领域办事拖沓敷衍、懒政庸政怠政、责任往上推、层层不表态等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对违纪违规、失职失责问题严肃问责,形成强大震慑,进一步推进住建系统干部队伍履职担当。
二、治理重点
(一)深化改革攻坚克难方面突出问题。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和“三大亮点片区”建设方面,缺乏担当勇气,不敢啃硬骨头,不愿触及矛盾,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在影响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方面,不及时研究,怕推进改革得罪人,怕引发矛盾担风险,或者决策只讲风险不拍板,导致贻误工作、错失发展良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不愿打、不敢打、不深打等问题。
(二)抓紧抓好工作落实方面突出问题。在抓重点工程、实施重大项目方面,抓得不紧、监管不严,工作推进缓慢或问题频发,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在落实单位长远发展规划方面,“新官不理旧账”,该办的事情拖着不办;在主管或分管领域工作方面,不深入研究问题,工作标准不高,思想保守僵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三)化解矛盾应对危机方面突出问题。面对困难和矛盾,瞻前顾后、患得患失,能绕就绕、能拖就拖,绕不过拖不过就应付了事;面对失误不敢担责,出了问题上推下卸;面对急难险重任务畏缩不前,特别是面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不敢不愿及时处置,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成大祸。
(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方面突出问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工作不力、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违规违纪问题频发;在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方面,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党组织功能虚化弱化;在班子或者分管领域干部监督管理方面,要求不严、管理不力,奉行好人主义,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领导班子或者干部队伍中问题突出。
(五)其他方面的问题整改。由各单位自查并整改。
三、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于2018年6月中旬开始,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6月下旬)。
各单位要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出台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形式,结合住建委“面对面·听期盼”常态化制度化大走访活动,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的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及相关企业意见,全面查找具体表现及突出问题。要公布本地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邮箱,设置监督举报箱,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自查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形成工作台账,列出清单、逐条整改,整改时限按照即时整改、1个月整改、1季度整改等类型进行划分,按照时间节点依次销号。
各单位于6月28日前将专项治理自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自查问题清单报市住建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7月上旬至9月中旬)。
各单位要对自查自纠阶段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抓紧整改到位。要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既查基层的问题,又查领导干部的问题。于8月中旬、9月中旬前将专项治理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和重点检查情况报告报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通报有关情况。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下旬)。
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通过提醒函询等措施帮助改正;对经核实,问题比较严重,但不构成违纪的,给予诫勉谈话;对顶风违纪的,移交上级从严查处问责,典型案例在全委通报曝光。各单位对发现的责任担当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追责问责,督促整改到位。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1月上旬至11月下旬)。
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自身岗位责任、业绩考评、监督管理等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促进人人担责、全面履责、事事尽责,营造干部干事创业、竞进有为的浓厚氛围。11月底前,要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情况及时报委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专项治理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对各项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制定方案,成立专班,负责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按时报送相关表格、典型案例通报和总结材料。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专栏、微信公众号、党务政务工作群等媒介公布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及举报受理途径,扩大专项治理工作的知晓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正面典型要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大家积极学习先进、争当先进。
3、跟踪督办,及时通报。对典型案例要跟踪督办,对查实的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曝光并及时通报,形成震慑和警示效应。
市住建委责任担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0728-6955422;举报邮箱:535613237@qq.com ;邮寄地址:市住建委责任担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市住建委开展责任担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委班子成员对二级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督查安排表;
3、2018年责任担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情况统计表;
4、2018年责任担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市住建委开展责任担当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市住建委责任担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强化领导责任,成立市住建委开展责任担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爱国 市住建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张 浩 市住建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沈子仲 市住建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余爱龙 市住建委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住建委
纪检组组长
陈 井 市住建委党组副书记
程家东 市住建委副主任
张 强 市住建委党组成员 总工程师
任爱华 市住建委党组成员、工会主任
朱国平 市住建委党组成员、市市场站负责人
瞿祥祖 市住建委党组成员、市项目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何本豹 市住建委政工科科长
肖新海 市住建委办公室主任
何叶青 市住建委监察室主任
胡明明 市住建委机关党委副书记
王魁星 市住建委城市建设科科长
郑昌艳 市住建委计财科科长
刘 波 市住建委科技设计科科长
柳再明 市住建委村镇建设科科长
胡 凯 市住建委公用事业科科长
连 勇 市住建委法制科科员
何庆学 市建管办主任
陈绪荣 市自来水公司经理
孟凡清 市建筑节能办副主任
罗志耀 市质安局负责人
余志强 广华建委主任
王 琼 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席华武 市建筑设计院院长
何 芬 市造价站站长
严 军 市燃气管理所所长
万金华 市新城区建设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本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委班子成员对二级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督查安排表
委班子成员 | 检查单位 | 责任科室 |
刘爱国 | 自来水公司 | 办公室 |
张 浩 | 档案馆 | 机关党委 |
沈子仲 | 质安局 | 法制科 |
陈 井 | 燃气管理所、造价站 | 公用事业科 |
程家东 | 建管办 | 城建科 |
张 强 | 建筑设计院、广华建委 | 科技设计科 |
任爱华 | 节能办 | 计财科 |
朱国平 | 市场站 | 监察室 |
瞿祥祖 | 项目管理中心 | 村镇科 |
附件3:
2018年责任担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情况统计表
填表日期: 填报单位(盖章):
发现问题数(个) | 整改问题数(个) | 涉及 人数 (个) | 责任追究 | 典型安全通报曝光数 | ||||||||||||||||||||||
单位 | 个人 | |||||||||||||||||||||||||
检查 | 通报 | 通报 | 诫勉 | 组织调整 或组织处理 | 纪律处分 | 移送司法 | ||||||||||||||||||||
县处级 | 乡科级 | 其
他 | 县处级 | 乡科级 | 其
他 | 县处级 | 乡科级 | 其
他 | 县处级 | 乡科级 | 其
他 | 县处级 | 乡科级 | 其
他 | 县处级 | 乡科级 | 其
他 | 县处级 | 乡科级 | 其
他 | ||||||
6月 | ||||||||||||||||||||||||||
填报人: 单位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注:报送时间为6月26日前,除了报送表格,还要报送阶段性总结、典型问题和案例。
附件4:
2018年责任担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表日期: 填报单位(盖章):
发现问题数(个) | 整改问题数(个) | 涉及 人数 (个) | 责任追究 | 典型安全通报曝光数 | ||||||||||||||||||||||
单位 | 个人 | |||||||||||||||||||||||||
检查 | 通报 | 通报 | 诫勉 | 组织调整 或组织处理 | 纪律处分 | 移送司法 | ||||||||||||||||||||
县处级 | 乡科级 | 其
他 | 县处级 | 乡科级 | 其
他 | 县处级 | 乡科级 | 其
他 | 县处级 | 乡科级 | 其
他 | 县处级 | 乡科级 | 其
他 | 县处级 | 乡科级 | 其
他 | 县处级 | 乡科级 | 其
他 | ||||||
7月 | ||||||||||||||||||||||||||
8月 | ||||||||||||||||||||||||||
9月 | ||||||||||||||||||||||||||
总计 | ||||||||||||||||||||||||||
填报人: 单位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注:报送时间为8月25日、9月25日前,月累计填报;除了报送表格,还要报送阶段性总结、典型问题和案例。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中共潜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 2018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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