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供水、供气报装流程的
通 知
市自来水公司、市燃气管理所、潜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
干意见》(鄂政发〔2018]26号),结合全省住建系统部署开展“服务企业提质年”活动要求,进一步规范城市供气、供
水报装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实现审批事项减少、办事效率
提高、优化投资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服务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报装流程
(一)进一步优化服务。着力提高水气报装服务效率,按照《城镇供水服务标准》(GB/T32063-2015)和《燃气服务导则》(GB/T28885-2012),优化服务流程,公开服务事项,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水气报装服务。
(二)优化办理相关审批事项。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
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0号),积极探索报建审批事项改革的有效措施,优化办理与水气报装有关的审批事项,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三)公开办理流程。市自来水公司、市燃气所、潜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要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优化办理供水、供气办理流程,并在官方网站、办事大厅等公开相关办理流程,接受公众监督。
二、明确报装时限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以上有关流程要求,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进一步规定办理时限,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布。供水企业自正式受理用水报装申请后,开展现场勘查、内部给水方案审核、接水方案设计等环节的时间总计25个工作日(其中不包括施工、通水验收、合同签订、申请人办理行政许可等供水企业无法控制的时间);供气企业自正式受理用户报装申请后,城区普通居民用户用气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小型工商客户、普通工商客户安装通气时限分别压缩至15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其中不包括施工、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申请人办理行政许可等供气企业无法控制的时间)。
三、简化申请材料
市燃气所、供水、供气企业要进一步简化报装申请材料要件,按照申请表、用户基本资料、工程图纸资料、施工许可证(仅限新建项目)等四项要件,减少不合理、不必要的材料要件,提高申请材料受理效率。同时,对用户申请资料不符合受理有关规定的情形,要一次性告知用户,指导和帮助用户进一步完善申请材料直至符合要求。制定完善《用户报装申请材料清单》,明确规定所需具体材料内容,并向社会统一公布。
四、完善过程管理
按照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有关规定,将城市供气、供水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受理,
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供气、供水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严格执行《湖北省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403号),制定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规范城镇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将城市供气、供水报装申请统纳入到政务服务大厅,实现集中办理、信息共享、并联审批。报装流程办理完结后,经营企业要根据实际工程量规定图纸设计、概预算等办理时限,同时要优化施工组织,确保按期保质完工并验收通气、通水。
2019年3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