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及省住建厅《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建设规〔2022〕3号)、《关于做好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的通知》(〔2023〕788号)要求,经潜江市绿色建筑评审专家委员会的专家评审,“潜江市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潜江市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1#办公、商业楼”通过审查,现将项目名单(见附件)在市自然资源与城乡建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留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潜江市建材发展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吴智刚
电话:0728 6242008
附件:潜江市2025年第一批绿色建筑标识预评价项目
潜江市建材发展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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