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及《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的函》(鄂林保函〔2025〕115号)要求,在2024年10月经国家部委审核并公示的整合优化后的成果基础上,对我市自然保护地进行了进一步整合优化,现将拟上报成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根据《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此次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潜江市不涉及自然保护地撤销、归并等事项。潜江市现有自然保护地总数量2处,总面积861.25公顷,分别是1个国家级湿地公园(湖北潜江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面积776.20公顷),1个省级森林公园(湖北潜江森林公园,面积85.05公顷)。
二、“天窗”处理情况。本次进一步整合优化与上轮整合优化成果一致。
三、功能区调整情况。本次进一步整合优化与上轮整合优化成果一致。
四、边界优化情况。本次进一步整合优化与上轮整合优化成果一致。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法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法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期:自2026年1月4日至自2026年1月8日,共5天。
电子邮件:qjlylz@126.com
联系人:汪长安
联系电话:13997966565
地址: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
附:湖北潜江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边界示意图

湖北潜江森林公园边界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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