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真心办实事 十事一窗办

发布日期:2024-06-05 10:29 来源: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月5日上午,胡女士心急如焚地来到市民之家服务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工作人员了解到,因小孩入学需要,胡女士已购置一套二手学区房,现在需要尽快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将户籍迁至房屋所在地,以此来满足入学条件。在了解需求后,按照《潜江市二手房转移登记+户籍迁移住房公积金提取一事联办改革实施方案》,约二小时胡女士就办结二手房转移登记和户口迁移及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胡女士表示:孩子入学报名在即,原以为办理户籍迁移、住房公积金提取这些事项需要好些时间才能走完程序,为此专门请了几天的假来办理,没想到一会就办完了,我们现在政务便民服务举措真让人暖心!

“不动产+户口迁移、住房公积金提取”联办业务,是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在实现“不动产+水电气视网暖”等民生事项联办的基础上再一次跨部门联办相关业务的新举措。该项服务将不动产登记和户口迁移、住房公积金提取及前期开通的水、电、气、视、网、暖以及公证等10件事合并为1件事,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如有意愿将户籍迁入新址、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水电气视网暖过户等需要的,可在市民之家综合窗口申请“一窗受理、一事联办”。

民生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反映突出问题,强化“有解思维”,在登记便民、优化营商、数智赋能等民生领域持续发力,扩展“不动产登记+民生事项”,擦亮“鄂惠登·潜力办”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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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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