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在门户网站发布《关于企业和群众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公示公告》,对企业和群众可享受减免不动产登记的情形集中展示,让不动产登记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该公告显示:对于因行政区划调整、小微企业、夫妻间变更、企业间转移不动产、保障性住房、优抚对象等17项情形权利人申请不动产登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对于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征缴有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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