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2026年度)批前公示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 发文日期: 2026年05月28日 15:01:58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28日 15:01:58 名  称: 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2026年度)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28 15:01 来源: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一、工作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依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 号)及《湖北省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 “十五五” 重点建设项目要素保障工作,提升自然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服务全市 “十五五” 战略部署,在不突破 “三区三线” 约束性指标和底线管控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检评估结果,开展《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2026 年度)》编制工作。

二、工作范围

本次动态维护工作编制范围为潜江市行政辖区。

三、总体原则

方案编制遵循五大核心原则:一是坚守底线约束,牢牢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动态维护的决策基础;三是坚持规划统筹,全面对接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各专项规划领域的空间需求;四是坚持正向优化,增强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五是坚持数字治理,依托 “一张图” 系统开展重点项目空间保障、专项规划衔接、规划动态维护等工作。

四、规划依据

  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

  2.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 号)

  3.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 号)

  4.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

  5.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令第 17 号)

  6.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6〕1 号)

  7. 《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 号)

  8.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的通知》(鄂政办电〔2026〕3 号)

  9. 《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2025 年修订版)》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11. 《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12. 《湖北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编制指南(试行)》

  13. 《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4. 《2024 年度潜江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报告》

  1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

五、方案主要内容

(一)永久基本农田正向优化

本次永久基本农田正向优化衔接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严格遵循 “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布局更优化” 的基本原则,优化后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低于 153.88 万亩。

(二)生态保护红线正向优化

本次动态维护工作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三)城镇开发边界正向优化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优化严格遵循 “总量不突破、布局更集聚、城镇功能品质有提升” 的基本原则,优化后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超过 1.3 倍。

(四)其他重要控制线正向优化

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对历史文化保护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等相关内容进行动态维护。

(五)规划分区正向优化

协同三条控制线优化调整方案、年度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方案及化工园区专项整改方案,严格落实调整后的永久基本农田与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范围。农田保护区优先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及优质耕地资源;城镇发展区与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保持统一。同步衔接已开展的项目规划及相关各类专项规划,依规开展联动优化。

(六)中心城区布局正向优化

按照 “促产业、提效能、补短板” 的思路,坚持中心城区 “一城三区、双轴生长、蓝绿共生” 的城市空间格局不变,强化园林 — 泰丰主城区、高新区杨市联动区、高新区核心拓展区、高新区王场联动区 “一城三区” 协同发展,在保障公益性用地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结合已批复的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围绕提升产业、文化、公服等功能,优化中心城区规划用地。

(七)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正向优化

结合潜江市 “十五五” 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精准保障重大产业体系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基础上,梳理需增补纳入的能源、交通、水利、信息通信、防灾减灾、公益性殡葬等领域的 “十五五” 重点项目。

六、动态维护预期成效

(一)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更扎实,耕地总量保持动态平衡,优质耕地占比稳步提高,地块碎片化现象有效化解,通过动态维护,耕地集中度与连片度得到提升。

(二)生态保护红线

本次动态维护工作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三)城镇开发边界

城镇空间发展更集约,城镇开发边界管控格局持续优化,严守规模管控底线,全域开发总量稳定可控。有效整治边界内零散细碎用地,空间形态愈发规整紧凑。统筹城市建设与生态保护、民生发展需求,用地布局更趋科学合理,城市空间结构不断完善。

(四)其他重要控制线

其他重要控制线更精准,依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城市紫线实现动态更新,历史文化保护更精准;衔接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成果,城市绿线和黄线实现了动态更新,更新后的总体规模和布局基本稳定,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不降低,与既有工作成果有效衔接。

(五)规划分区

规划分区更合理,规划分区进一步优化完善,空间划分边界清晰规整。各类分区功能定位更加明晰,用地布局统筹协调有序。分区管控规则落地见效,空间开发保护秩序持续规范。全域空间结构不断优化,各类国土空间各司其职、互补协同,整体空间治理效能稳步提升。

(六)中心城区规划用地布局

中心城区规划用地布局更优化,规划用地布局与三条控制线等空间管控边界相匹配,中心城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绿地等公共利益用地规模不减少、服务半径覆盖率不降低。

(七)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战略支撑能力更坚实,重大项目深度结合 “十五五” 规划布局,保障各级重大战略加速落地;要素保障更为精准高效,项目空间选址明晰、建设时序科学、资源要素配齐,持续夯实高质量发展空间支撑,增强城市发展内生动力;实施运行效能显著提升,健全规划引领项目、项目支撑发展的闭环传导机制,全面增强规划实操性、实效性与权威性。

七、实施保障

(一)健全统筹管控机制

完善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统筹管理体系,强化专项规划管控约束效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各相关单位协同履职、密切配合,全力落实总体规划既定目标任务。

(二)加强规划体检和评估

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健全监测评估预警机制。

(三)加强动态维护方案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依托 “一张图” 系统,为规划实施、用途管制和分析决策提供数字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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