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土资发〔2011〕10号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深入开展 “四访促和谐”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四访促和谐”活动的通知》和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关于在近期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四访促和谐”活动的通知》精神,解决一批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最大限度做好国土资源信访维稳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就深入开展“四访促和谐”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四访促和谐”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领导干部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四访促和谐”活动,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规范信访行为和信访秩序,有针对性地调处一批矛盾纠纷,解决一批重信重访问题、疑难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是构建和谐潜江、和谐国土,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基层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解民忧,积极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为建党9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明确“四访促和谐”活动的工作要求
从4月下旬开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四访”活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各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特别要重点排查化解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件建立台帐,落实责任,对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苗头,要及时上报市局。同时要利用教育、疏导、协商、调解等办法,千方百计地缓解矛盾、化解纠纷,尽最大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解决一批突出信访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重点信访问题要落实责任人,明确解决时限,重点解决重信重访问题,切实防止新的信访案件发生。针对不同案件要采取不同措施,做到以情以诚感人、以法以理服人,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理顺当事人情绪,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化解不和谐因素。
(三)督导落实“四访”活动。对领导干部在“四访”活动中接待和处理的信访事项,要建立包括问题发生地、责任单位、产生原因、接待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内的工作台帐,做到跟踪督办落实,及时回复来访群众,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各单位工作台帐及活动情况统计表分别于6月10日和12月10日以前报市局信访室。
(四)搞好两个结合。一是要把“四访促和谐”活动与当前全系统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和“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等活动有机结合。二是要把“四访促和谐”活动与完善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质量和水平相结合,达到相互促进的目的。
三、加强对“四访促和谐”活动的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以局长董尚华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四访促和谐”活动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该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各分局、所主要负责人是当地国土资源系统“四访促和谐”活动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动脑筋、主动作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活动中好做法、好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市局将把国土资源系统 “四访促和谐”活动纳入全年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内容和干部调整任用的重要依据。凡工作不力造成越级上访、群体上访、重访缠访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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