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重点工作清单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6559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30日 08:45:36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30日 08:45:36 名  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重点工作清单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11-30 08:45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精神,根据《潜江市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重点工作清单》要求,为加大涉及我局牵头和作为配合单位的各项工作推进力度,使各项惠企政策落实落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快速推进落实各项政策为工作目标,大力弘扬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按照省发改委“1+1+8”联系督导机制,开展全市重大项目建设专项督导活动,对2019~2020年中央预算内项目、2020年省级重点项目、2020年省委省政府督办的重大产业项目、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三库”建设、“十四五”规划谋划项目等进行集中督导,加快资金拨付、项目建设、前期谋划等工作。抓好每两个月一次的项目集中开工和一季度一次的项目拉练活动,推动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加强“十四五”规划项目谋划,力争谋划项目总投资达到1.3万亿以上。开展好补短板扩投资专项融资对接活动,争取国开行、农发行加大对重点项目融资支持力度(责任清单编号25)。

工作措施:

1.强力推动2019—2020年中央预算内项目实施。具体完成2个中央预算内项目实施:一是完成长江干支流10公里范围内废弃矿山复垦项目的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第一期272万元的项目投资,2021年底前完成第二期161万元的项目投资;二是完成长江防护林工程项目实施,2021年底前完成400万元的项目投资。同时加大对项目的督导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2.加强“十四五”规划项目谋划。按要求谋划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类项目、矿山治理类项目、生态修复类项目以及林业类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个,并报市发改委入库,力争项目投入资金不少于10亿元。

责任领导:彭齐刚、张贵毅;牵头科室:生态修复科;配合科室(单位):林业科、国土整治局。

(二)在落实好省重点项目用地政策的基础上,积极为我市省重点项目争取用地指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土地出让金缴纳、合同签订等方面,采取包容审慎原则,进步降低疫情对项目用地的影响。按照全省统统一安排,编制好复工复产和招商引资推荐用地“招商地图”。对接全省生态功能区调整方案,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责任清单编号26)。

工作措施:

1.积极争取省级计划指标2501亩。2020年申报晶瑞湖北年产20.5万吨电子级微电子材料、潜江市金澳科技油品升级深加工、潜江市安井食品华中基地、忠华集团15万锭生产线转移搬迁、卓尔文旅集团湖北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修复暨曹禺文化旅游城、国家电投潜江浩口、积玉口风电场、东荆新区路网、中国小龙虾交易中心·中国虾谷、监利-潜江输油管道工程、潜江市江汉盐穴天然气储气库一期项目等10个省级重点项目,争取省级计划指标2501亩。

2.延期或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疫情防控期间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在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纳,签订补充合同,原合同中确定的开竣工日期顺延,不计入违约期。新出让土地,可在1年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特殊项目可2年内缴清,但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成交价款的50%。签订分期缴纳合同的建设单位,可凭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先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企业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或缴纳出让金的,经申请并报市政府批准,可延期至疫情消除后3个月内签约、缴纳,不收取滞纳金,不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3.调整土地出让底价。对列入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和市招商引资的工业用地,以及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等工业项目,按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确定出让底价。第三产业项目(房地产除外),按评估价的80%确定出让底价。

4.调整竞买保证金。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新出让土地可按不低于底价的10%确定竞买保证金(房地产除外)。底价较高的项目,保证金可分期缴纳,缴纳期限以土地出让公告为准。竞买申请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

5.对照《潜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8月19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大会要求,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积极开展国土空间编制各项工作。

责任领导:许杰、余荣、苏新平;牵头科室:用途管制科;配合科室(单位):开发利用科、空间规划科。

(三)加快市域铁路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加快谋划荆门至潜江至监利至岳阳高铁、汉宜高速武汉至潜江段拓宽改造、汉仙潜快速通道、汉宜高速潜江东互通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责任清单编号27)。

工作措施:

1.开辟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批次用地、一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可先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在批复下达前补交纸质材料原件。

2.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省级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报批工作。

3.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及时保障土地供应。

4.对急需开工的省级项目,除涉及压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外,报经省政府同意,允许先行用地,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善用地手续。

5.在前期市域铁路线型的基础上,结合此次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做好市域铁路线性道路土地相关调规工作;综合考虑西安至十堰高铁、沿江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呼南高铁襄阳至荆门段、荆门至荆州铁路等4个重大铁路项目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意义,协调解决相关规划问题。

责任领导:许杰、余荣、苏新平;牵头科室:用途管制科;配合科室(单位):开发利用科、空间规划科。

(四)积极谋划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加快项目前期,积极争取进入国家和省2020—2022年新开工重大水利工程实施方案。加快争取兴隆灌区、泽口灌区(潜江部分)等2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总投资12亿元,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责任清单编号28)。

工作措施:

1.开辟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批次用地、一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可先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在批复下达前补交纸质材料原件。

2.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省级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报批工作。

3.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及时保障土地供应。

4.对急需开工的省级项目,除涉及压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外,报经省政府同意,允许先行用地,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善用地手续。

5.结合潜江市国土空间规划配合做好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的谋划工作,并将相关重点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责任领导:许杰、余荣、苏新平;牵头科室:用途管制科;配合科室(单位):开发利用科、空间规划科。

(五)围绕疾控体系、医疗救治等领域谋划储备一批项目,紧密跟踪国家和省政策动向,全力争取支持。紧密跟踪国家和省疾控体制改革进程,有针对性地开展前期底数摸排、项目谋划等工作,全力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责任清单编号30)。

跟踪潜江市中药材半夏良种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工程、潜江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区域中心、潜江市县级动物疫病防治控中心等3个项目入库情况,组织申报潜江市高蛋白大豆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潜江市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场扩建改造、潜江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清洗消毒中心等3个项目(责任清单编号33)。

谋划推动市中心医院、油田总医院、中医院改建项目,建设负压手术室、负压病房、负压重症监护室等,估算投资2.075亿元,完成项目策划前期工作及资金申报。加快上述项目建设,提高三大医院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责任清单编号35)。

工作措施:

1.开辟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批次用地、一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可先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在批复下达前补交纸质材料原件。

2.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省级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报批工作。

3.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及时保障土地供应。

4.对急需开工的省级项目,除涉及压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外,报经省政府同意,允许先行用地,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善用地手续。

5.跟踪做好项目土地调规和规划条件拟定等规划工作。

责任领导:许杰、余荣、苏新平;牵头科室:用途管制科;配合科室(单位):开发利用科、空间规划科。

(六)实施20个乡镇卫生院和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7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移动医疗卫生服务车及全自动生化分析仪、DR、彩超等数字化诊疗设备和为384个村卫生室和2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家庭医生签约智能服务包。依托5个中心卫生院打造疾控应急救治体系, 按二级医疗机构标准建设,估算投资4.72亿元。完成项目策划前期工作及资金申报。推进项目加快建设并发挥投资效益(责任清单编号37)。

工作措施:

1.开辟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批次用地、一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可先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在批复下达前补交纸质材料原件。

2.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省级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报批工作。

3.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及时保障土地供应。

4.对急需开工的省级项目,除涉及压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外,报经省政府同意,允许先行用地,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善用地手续。

5.明确相关医疗项目服务区域,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体系,并跟踪做好项目土地调规和规划条件拟定等规划工作。

责任领导:许杰、余荣、苏新平;牵头科室:用途管制科;配合科室(单位):开发利用科、空间规划科。

(七)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革工作,争取成为全省改革试点。借鉴方舱医院和人防工程改造经验,实施龙展馆、市民之家、文化中心改造项目,并在奥体中心等相关设施新建过程中充分考虑应急需求,提高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标准,使其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完成项目设计和方案调整,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推进项目加快建设并发挥投资效益(责任清单编号40)。

工作措施:

1.开辟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批次用地、一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可先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在批复下达前补交纸质材料原件。

2.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省级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报批工作。

3.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及时保障土地供应。

4.对急需开工的省级项目,除涉及压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外,报经省政府同意,允许先行用地,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善用地手续。

5.配合做好奥体中心等拟新建项目的论证工作,配合做好新建项目土地调规和规划条件拟定等规划工作。

责任领导:许杰、余荣、苏新平;牵头科室:用途管制科;配合科室(单位):开发利用科、空间规划科。

(八)全力帮助我市关改搬转企业享受专项资金贷款贴息,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搬迁改造项目建设用地实行应保尽保。2020年底前完成10家沿江化工企业搬改关转(其中包括2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2025年前累计完成20家沿江化工企业搬改关转(其中包括2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责任清单编号55)。

工作措施:

配合做好改搬砖企业的规划选址工作,跟踪做好项目土地调规和规划条件拟定等规划工作。

责任领导:苏新平;责任科室:空间规划科

(九)积极争取全省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争取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责任清单编号78)。

工作措施:

1.积极推进我市正在实施的地方投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验收。

2.积极争取省厅支持,适度参与省厅组织的各类指标的交易活动。

3.策划并建立我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库。

4.积极申报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省级试点项目,我市力争申报入库项目2-3个,入库项目面积不少于10万亩。

责任领导:张贵毅;牵头科室:生态修复科;配合科室(单位):国土整治局。

(十)积极争取省级层面的生态护林员,利用村级光伏扶贫收益开发设置村级光伏扶贫岗位。在51个贫困村设置102个公益岗位,省级重点攻坚的13个村再设置26个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责任清单编号80)。

工作措施:

1.核定设置21个生态护林员。

2.确定在重点地段(兴隆河生态公益林带等)设置10个生态护林员岗位、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的贫困村设定5个生态护林员、在其他村选定6个生态护林员。

3.资金来源由省林业局拨付的森林植被恢复基金中解决;4.生态护林员岗位工资标准为4000元/人/年。

5.由于我市属于江汉平原地区,省林业局将省生态护林员项目全部投入到山区,我市结合任务清单,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政策,我市将以上设置的生态护林员的工作经费在省拨付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中予以解决。

责任领导:杜钢、彭齐刚;牵头科室:局扶贫办;配合科室(单位):林业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服务。全局要高度解放思想,想方设法服务地方经济、化解服务过程中的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不断增强全系统服务市场主体、服务群众的意识,增强提高工作效率和当好“店小二”的意识。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市局主要负责人为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重点工作清单工作第一责任人;各责任领导负责协调督办;各牵头、责任科室负责人按照职能分工具体负责,按照工作方案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三)细化任务,明岗明责。各牵头、责任科室要根据省、市工作责任清单,结合职能,细化推进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政策落实见效。

(四)强化纪律,严肃问责。局机关纪委负责对各项工作措施的推进落实情况和完成时限进行跟踪督办,对督查出的问题、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对工作被动、敷衍塞责、落实不力产生负面影响的科室、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附件: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漆  勇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杜 钢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彭齐刚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许 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 荣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新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贵毅 局党组成员

成 员:谢小波  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严 浩  用途管制科负责人        

徐 青  开发利用科负责人

周 莉  国土空间规划科负责人

刘春丘 生态修复科负责人

汪长安 林业科负责人

陈必科 局扶贫办负责人

黄 永  机关纪委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谢小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重点工作清单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中央政策


湖北省落实举措

潜江市落实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具体落实措施及路径

完成时限

备注

12

充分考虑湖北省实际困难和投资需求,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投入力度,在资金规模、补助标准上对湖北省予以适当倾斜。

25

深入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新开工项目“比晒亮”,开展全省投资和重大项目专项督导,举办投资和重大项目现场推进会,通过集中开工、现场办公、进度晾晒、拉练观摩等方式加快项目落地。制定省级重点项目保障服务支持政策,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差异化保障、全过程调度考核,加快410个省级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开展清理投资堵点问题专项行动,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建立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协调机制,举办重大项目投融资对接会。争取将汉江生态经济带生态修复工程纳入2020年首批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储备库。

按照省发改委“1+1+8”联系督导机制,开展全市重大项目 建设专项督导活动,对2019—2020年中央预算内项目、2020年省级重点项目、2020年省委省政府督办的重大产业项目、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三库”建设、“十四五”规划谋划项目等进行集中督导,加快资金拨付、项目建设、前期谋划等工作。抓好每两个月一次的项目集中开工和一季度一次的项目拉练活动,推动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加强“十四五”规划项目谋划,力争谋划项目总投资达到1.3万亿以上。开展好补短板扩投资专项融资对接活动,争取国开行、农发行加大对重点项目融资支持力度。

2020年12月

市发改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彭齐刚   张贵毅

牵头科室:生态修复科配合科室(单位):林业科   国土整治局

1.强力推动2019—2020年中央预算内项目实施。具体完成2个中央预算内项目实施:一是完成长江干支流10公里范围内废弃矿山复垦项目的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第一期272万元的项目投资,2021年底前完成第二期161万元的项目投资;二是完成长江防护林工程项目实施,2021年底前完成400万元的项目投资。同时加大对项目的督导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2.加强“十四五”规划项目谋划。按要求谋划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类项目、矿山治理类项目、生态修复类项目以及林业类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个,并报市发改委入库,力争项目投入资金不少于10亿元。

2021年12月


26

省级重点项目允许先行用地,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省级兜底,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允许适度压占生态保护红线。允许武汉市使用“过渡版”总规作为用途管制依据,对防疫特殊需要、急需开工的建设项目落实补充水田-时难以完成的, 可边占边补,按承诺及时完成与允许符合条件的项目延期或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调整土地出让底价、下调竞买保证金、暂缓或减免国有土地租金。发布存量建设用地清单,指导各地编制复工复产和招商引资推荐用地“招商地图”,推行“云上选地”指导全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地,先行开展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实施评估。提出我省生态功能区调整方案,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

在落实好省重点项目用地政策的基础上,积极为我市省重点项目争取用地指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土地出让金缴纳、合同签订等方面,采取包容审慎原则,进步降低疫情对项目用地的影响。按照全省统统一安排,编制好复工复产和招商引资推荐用地“招商地图”。对接全省生态功能区调整方案,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2020年12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建局
市招商服务中心
市财政局

许杰
余荣
苏新平

牵头科室:用途管制科

配合科室:
开发利用科
空间规划科

1、积极争取省级计划指标2501亩。2020年申报晶瑞湖北年产20.5万吨电子级微电子材料、潜江市金澳科技油品升级深加工、潜江市安井食品华中基地、忠华集团15万锭生产线转移搬迁、卓尔文旅集团湖北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修复暨曹禺文化旅游城、国家电投潜江浩口、积玉口风电场、东荆新区路网、中国小龙虾交易中心·中国虾谷、监利-潜江输油管道工程、潜江市江汉盐穴天然气储气库一期项目等10个省级重点项目,争取省级计划指标2501亩。                                                           2、延期或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疫情防控期间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在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纳,签订补充合同,原合同中确定的开竣工日期顺延,不计入违约期。新出让土地,可在1年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特殊项目可2年内缴清,但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成交价款的50%。签订分期缴纳合同的建设单位,可凭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先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企业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或缴纳出让金的,经申请并报市政府批准,可延期至疫情消除后3个月内签约、缴纳,不收取滞纳金,不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3、调整土地出让底价。对列入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和市招商引资的工业用地,以及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等工业项目,按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确定出让底价。第三产业项目(房地产除外),按评估价的80%确定出让底价。
4、调整竞买保证金。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新出让土地可按不低于底价的10%确定竞买保证金(房地产除外)。底价较高的项目,保证金可分期缴纳,缴纳期限以土地出让公告为准。竞买申请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                                               5.对照《潜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8月19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大会要求,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积极开展国土空间编制各项工作。

2020年12月


13

支持湖北省铁路、民航、水利、公路等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用于充实沿江高铁等项目资本金的新增铁路建设债券,向湖北省的铁路建设项目适度倾斜。

27

加快推进重点铁路前期工作,确保西安至十堰高铁、沿江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呼南高铁襄阳至荆门段、荆门至荆州铁路等4个重大铁路项目开工建设,力争沿江高铁武汉至合肥段、武汉枢纽直通线2个项目开工建设。

加快市域铁路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加快谋划荆门至潜江至监利至岳阳高铁、汉宜高速武汉至潜江段拓宽改造、汉仙潜快速通道、汉宜高速潜江东互通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2020年12月

市发改委
市交通运输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许杰
余荣
苏新平

牵头科室:用途管制科

配合科室:
开发利用科
空间规划科

1.开辟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批次用地、一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可先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在批复下达前补交纸质材料原件。
2.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省级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报批工作。
3.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及时保障土地供应。             4.对急需开工的省级项目,除涉及压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外,报经省政府同意,允许先行用地,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善用地手续。
5.在前期市域铁路线型的基础上,结合此次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做好市域铁路线性道路土地相关调规工作;综合考虑西安至十堰高铁、沿江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呼南高铁襄阳至荆门段、荆门至荆州铁路等4个重大铁路项目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意义,协调解决相关规划问题。

2020年12月


28

争取2020后开工杜家台分蓄洪区建设工程、华阳河西隔堤加固工程、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一批重点项目,启动抗旱补短工程建设。紧密跟踪国家2020—2022年新开工重大水利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进展,争取湖北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等重大项目纳入实施方案。争取国家支持引江补汉工程调水规模由规划阶段的36.7亿立方米调增到55亿立方米以上。统筹谋划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农村供水保障提标升级等补短板、强基础、管长运的95个重点项目,争取进入国家水利“十四五”规划。

积极谋划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加快项目前期,积极争取进入国家和省2020—2022年新开工重大水利工程实施方案。加快争取兴隆灌区、泽口灌区(潜江部分)等2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总投资12亿元,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

2020年12月

市水利湖泊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许杰
余荣
苏新平

牵头科室:用途管制科

配合科室:
开发利用科
空间规划科

1.开辟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批次用地、一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可先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在批复下达前补交纸质材料原件。。
2.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省级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报批工作。
3.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及时保障土地供应。             4.对急需开工的省级项目,除涉及压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外,报经省政府同意,允许先行用地,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善用地手续。
5.结合潜江市国土空间规划配合做好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的谋划工作,并将相关重点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2020年12月


14

加大对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疾控体系、医疗救治和医用物资、动植物防疫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支持建设国家综合应急救灾储备保障和救治基地项目、粮食应急储备项目等应急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支持武汉市建设国家区域应急救援华中区域中心。

30

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大抗疫特别国债支持湖北省疾控围绕疾控体体系、医疗救治等方面投入力度。密切跟踪国家疾控体制改革进程,待改革方案明确后进行精准对接,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围绕疾控体系、医疗救治等领域谋划储备一批项目,紧密跟踪国家和省政策动向,全力争取支持。紧密跟踪国家和省疾控体制改革进程,有针对性地开展前期底数摸排、项目谋划等工作,全力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2020年9月

市卫健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许杰
余荣
苏新平

用途管制科
开发利用科
空间规划科

1.开辟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批次用地、一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可先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在批复下达前补交纸质材料原件。
2.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省级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报批工作。
3.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及时保障土地供应。              4.对急需开工的省级项目,除涉及压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外,报经省政府同意,允许先行用地,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善用地手续。
5.跟踪做好项目土地调规和规划条件拟定等规划工作。

2020年9月              空间规划2020年12月


33

组织实施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陆生动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水生动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省动物(含水生动物)疫病预警及疫情测报系统工程建设。

跟踪潜江市中药材半夏良种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工程、潜江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区域中心、潜江市县级动物疫病防治控中心等3个项目入库情况,组织申报潜江市高蛋白大豆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潜江市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场扩建改造、潜江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清洗消毒中心等3个项目。

2020年9月

市农业农村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许杰
余荣
苏新平

用途管制科
开发利用科
空间规划科

1.开辟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批次用地、一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可先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在批复下达前补交纸质材料原件。
2.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省级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报批工作。
3.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及时保障土地供应。             4.对急需开工的省级项目,除涉及压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外,报经省政府同意,允许先行用地,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善用地手续。
5.跟踪做好项目土地调规和规划条件拟定等规划工作。

2020年9月              空间规划2020年12月


15

支持湖北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补齐市级医疗卫生短板,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基地,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人才培养能力,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试点。

35

建设1个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医学中心,实施3-4个全省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13个市级综合性医院传染病区改造项目、70个县(区)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谋划推动市中心医院、油田总医院、中医院改建项目,建设负压手术室、负压病房、负压重症监护室等,估算投资2.075亿元,完成项目策划前期工作及资金申报。

2020年9月

市卫健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许杰
余荣
苏新平

牵头科室:用途管制科

配合科室:
开发利用科
空间规划科

1.开辟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批次用地、一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可先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在批复下达前补交纸质材料原件。
2.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省级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报批工作。
3.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及时保障土地供应。             4.对急需开工的省级项目,除涉及压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外,报经省政府同意,允许先行用地,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善用地手续。
5.跟踪做好项目土地调规和规划条件拟定等规划工作。

2020年9月              空间规划2020年12月


加快上述项目建设,提高三大医院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

2022年12月

37

实施1144个乡镇卫生院和35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为22633个村卫生室和79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家庭医生签约智能服务包。

实施20个乡镇卫生院和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7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移动医疗卫生服务车及全自动生化分析仪、DR、彩超等数字化诊疗设备和为384个村卫生室和2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家庭医生签约智能服务包。依托5个中心卫生院打造疾控应急救治体系, 按二级医疗机构标准建设,估算投资4.72亿元。完成项目策划前期工作及资金申报。

2020年9月

市卫健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许杰
余荣
苏新平

牵头科室:用途管制科

配合科室:
开发利用科
空间规划科

1.开辟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批次用地、一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可先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在批复下达前补交纸质材料原件。
2.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省级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报批工作。
3.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及时保障土地供应。              4.对急需开工的省级项目,除涉及压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外,报经省政府同意,允许先行用地,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善用地手续。
5.明确相关医疗项目服务区域,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体系,并跟踪做好项目土地调规和规划条件拟定等规划工作。

2020年9月              空间规划2020年12月


推进项目加快建设并发挥投资效益。

2023年9月

40

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革试点。借鉴方舱医院和人防工程改造经验,提高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标准,在相关设施新建或改造过程中充分考虑应急需求,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

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革工作,争取成为全省改革试点。借鉴方舱医院和人防工程改造经验,实施龙展馆、市民之家、文化中心改造项目,并在奥体中心等相关设施新建过程中充分考虑应急需求,提高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标准,使其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完成项目设计和方案调整,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2020年9月

市住建局
市卫健委
市农业农村局
市政数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许杰
余荣
苏新平

牵头科室:用途管制科

配合科室:
开发利用科
空间规划科

1.开辟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批次用地、一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可先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在批复下达前补交纸质材料原件。
2.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省级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报批工作。
3.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及时保障土地供应。             4.对急需开工的省级项目,除涉及压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外,报经省政府同意,允许先行用地,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善用地手续。
5.配合做好奥体中心等拟新建项目的论证工作,配合做好新建项目土地调规和规划条件拟定等规划工作。

2020年9月              空间规划2020年12月


推进项目加快建设并发挥投资效益。

2022年12月

20

协调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等,加大对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先进制造业、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项目的支持力度。引导政府出资的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湖北省生物医药子基金和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湖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和沿江化工企业“搬改关转”。

55

争取银行业金融机构安排100亿贷款对危化品搬迁改造及搬改关转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贷款贴息。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搬迁改造项目建设用地实行应保尽保。对技改项目国家技改专项资金予以列项支持。2020年底前完成47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和119家沿江化工企业搬改关转;2021-2025年完成2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和98家沿江化工企业搬改关转。

全力帮助我市关改搬转企业享受专项资金贷款贴息,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搬迁改造项目建设用地实行应保尽保。2020年底前完成10家沿江化工企业搬改关转(其中包括2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2020年10月

市经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金融办
人行市支行
市银保监组

苏新平

空间规划科

配合做好改搬砖企业的规划选址工作,跟踪做好项目土地调规和规划条件拟定等规划工作。

2020年12月


2025年前累计完成20家沿江化工企业搬改关转(其中包括2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2025年12月



29

加大对湖北省易地扶分搬迁大型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配套产业发展的倾斜支持力度;在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安排中,对湖北省给予倾斜支持。

78

继续争取国家在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规模上对我省加大倾斜力度。

积极争取全省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争取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2022年12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财政局

张贵毅

牵头科室:生态修复科配合科室(单位): 国土整治局

1、积极推进我市正在实施的地方投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验收;
2、积极争取省厅支持,适度参与省厅组织的各类指标的交易活动;
3、策划并建立我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库;
4、积极申报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省级试点项目,我市力争申报入库项目2-3个,入库项目面积不少于10万亩。

2020年12月


30

组织东部省市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加大以工代赈资金投入力度,对湖北省解决贫困劳动力受疫情影响外出务工难问题予以倾斜支持;加大中央单位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支持力度;东部省市要切实帮助湖北籍农民工在当地稳住就业岗位;将湖北省扶贫产品纳入政府预算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范围,推动相关省份与湖北省相关市州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对口帮扶。

80

加大贫困户就业扶持,做好与工代赈,设置6.68万个生态护林员岗位和利用村级光伏扶贫收益设置不少于5万个扶贫岗位公益岗位。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扩大公益性岗位规模,加大兜底安置力度。

积极争取省级层面的生态护林员,利用村级光伏扶贫收益开发设置村级光伏扶贫岗位。在51个贫困村设置102个公益岗位,省级重点攻坚的13个村再设置26个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2020年8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杜钢
彭齐刚

牵头科室:局扶贫办

配合科室:林业科

积极争取省级层面的生态护林员落实措施:一是核定设置21个生态护林员;二是确定在重点地段(兴隆河生态公益林带等)设置10个生态护林员岗位、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的贫困村设定5个生态护林员、在其他村选定6个生态护林员;三是资金来源由省林业局拨付的森林植被恢复基金中解决;四是生态护林员岗位工资标准为4000元/人/年。五是由于我市属于江汉平原地区,省林业局将省生态护林员项目全部投入到山区,我市结合任务清单,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政策,我市将以上设置的生态护林员的工作经费在省拨付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中予以解决。

202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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