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自《潜江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办法》、《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履职情况责任追究办法》于2011年下发后,大部分责任单位都能够严格按照两个办法认真开展工作。但是,仍然有少数单位不履行职责,导致违法用地、群众举报等问题频繁发生。现通报如下:
(一)银海棉业公司非法转让国有土地用于商业开发。高石碑钟市棉花收购站、积玉口棉花收购站土地被非法转让用于商业开发,市政府主要领导很早就作出批示,要求严肃处理,两起案件至今未立案查处,非法建设至今未停止,市纪委监察局已经介入。积玉口国土所、高石碑国土所、监察支队存在制止不力、有案不查的问题。
(二)积玉口镇农贸市场开发项目非法占地。2013年4月,积玉口镇政府提前征收附属村农田,进行农贸市场开发建设,被当地群众举报到国土资源部。经调查,该项目存在边报边用和擅自扩大用地范围进行非法建设的问题,积玉口国土所不制止、不报告,案件核查期间,仍然为该项目的违法行为打掩护,谎称为合法用地,导致群众多次向上级举报,造成恶劣影响。
(三)王场镇招商引资项目非法占地。格恒建材公司、富阳化工公司、永绍科技公司三家企业违法用地,形成土地卫片违法图斑,又被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例行督察指出格恒建材公司、富阳化工公司违法问题。王场国土所对三家企业的违法用地视而不见,既不巡查制止,也不报告,造成土地执法被动,给市政府工作决策带来严重阻碍。
(四)老新粮管所非法转让国有土地用于商业开发。老新国土所对粮管所违法行为不巡查制止、不报告,市纪委监察局介入调查后,还与当事人协商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的落款时间提前,被市纪委监察局查出。老新国土所存在弄虚作假、行政不作为的问题。
(五)总口管理区以危房改造为名违法用地进行房地产开发。违法地点距离总口国土所不足100米,路上悬挂巨型售楼广告牌、路边设立售楼部,明目张胆非法占地3000平方米进行房地产开发,被周边群众联名举报。总口国土所不制止、不报告,调查时仍然辩称是危房改造项目,手续正在办理,对违法行为的判定标准概念模糊,事情就发生在眼前,又有群众举报,却不闻不问、不调查、不处理,严重影响国土部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以上问题属地单位普遍存在不巡查制止、不报告,问题出现后,也不进行深入调查,反而为违法行为开脱,汇报时含糊其辞,不知所以。监察支队存在态度消极,办事拖拉,怕得罪人,只谈客观困难,不找自身原因,缺乏战斗力等问题。
在全面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环境下,作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履行职责制止违法用地,维护群众利益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和责任,是天职,否则就是失职、渎职,就要被追究纪律责任,严重的还要按渎职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的这种苗头已经非常危险,这次通报以上事件,旨在提醒各单位要树立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不要自以为是、浑浑噩噩,不然“温水煮青蛙”的悲剧将会不期而至。强调以下几点: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潜江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办法》开展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早教育、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置“五早”模式,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履行职责,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控制在萌芽。
(二)当好政府参谋,做到早提醒、早告诫,积极主动搞好服务工作,确保市政建设、民生工程、招商引资等项目严格按正常轨道运行。
(三)监察支队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切实承担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责任,严格依法办案、依程序办案,做到有案必查、秉公执法。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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