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企业:
为贯彻落实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对潜江市范围内所有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相关费用由市财政补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受理申请时,应明确告知企业免收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费。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办公场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以及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明显位置公开此项免收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潜江市财政局
潜江市发改委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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