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市招商局部门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于2017年1月11日经市财政局批准,按照预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招商引资政策,制定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优惠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要点,组织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综合协调、指导、督办全市各地各部门招商工作,负责驻外招商联络处的业务管理;负责招商项目库的建设和招商项目的统一对外发布;负责招商信息的收集和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参与重大招商项目的谈判;督促检查外来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合同、章程情况,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后续服务,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投资者颁发“市外客商投资企业证书”和“绿卡”;负责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数据统计、综合、分析和上报;负责对招商责任单位和招商项目的考核并提出奖励意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招商局内设办公室、投资促进科、投资管理科3个职能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潜江市招商局 | 财政拨款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将紧紧围绕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高度聚焦“江汉平原枢纽城市”战略,紧紧围绕“产业集聚、招大引强”的总体思路,找准招商引资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点,大力开展捆绑招商、精准招商、产业招商和环境招商,为我市“缩差争先,拼进十强”积蓄后劲、提供支撑。
一、把握发展趋势,明晰招商思路
1、坚持破解瓶颈、主动作为原则。牢固树立“县域经济就是招商经济”的理念,围绕主导产业结构调整、提档升级,研究新办法、寻求新思路,顺势而上,主动作为,积极应对破解招商引资“转型升级、求新求高”上的结构性和体制性矛盾问题,促进招商引资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2、坚持生态优先、循环发展原则。按照“绿色发展为经、循环发展为纬、创新发展为轴”的思路,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突出绿色招商,严把招商项目建设环保准入关;坚决杜绝引进“三高一低”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落户;坚持高端取向,优先考虑引进项目的质量和效益,综合考量项目投资额与财税回报率,注重引进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资源消耗少、土地利用高、财税贡献大的项目,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上谋求新发展。
3、坚持内外联动、精准对接原则。突出招商引资重点区域,强化内外联动,筛选重大招商引资信息和重点客商名录,积极对接,精准招商。不断强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驻点招商和潜江在外商会平台建设。加强潜江名人拜访、联络,最大限度用人脉优势引资本、引技术、引项目、引市场,真正实现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与引智并举,协同推进资源共享、经贸合作。
4、坚持产业引导、集群配套原则。紧扣产业招商、产业链招商,牢牢把握调整结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这一主旋律和主基调,通过多视角掌握先进产业发展动态,细致研究相关产业链条构成,全方位把握企业投资需求,促进互利共赢。围绕我市主导产业补齐工业短板、打造农业特色、激发三产活力、促进光信息电子等新兴产业发展,大力引进产业链和产业集群项目,推动产业特色更加明显、链条更加完善、项目更加集聚。
5、坚持优化环境、服务提升原则。进一步转变招商引资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依法行政”、“一站服务”、“限时办结”、“特事特办”等方式,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投资环境“软”实力提升,增强招商引资区域竞争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形成特色亮点
一是突出捆绑招商,在形成合力上创出新亮点。进一步强化捆绑招商,督促捆绑招商“七个一”产业基础资料优化落实。二是突出重资产招商,在招大引强上创出新亮点。借鉴先进经验,全面实施重资产招商,把重资产建设作为吸引战略投资者的重要载体。三是突出精准招商,在落户效率上创出新亮点。强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研判和筛选,对重大招商引资信息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挂图作战、建好台账,落实“一名市领导、一个专班、一个项目、一跟到底”制度。四是突出产业招商,在优化升级上创出新亮点。进一步打破传统招商理念,在“产业转型”和“创新能力”上狠下功夫,力争在新一轮区域竞争中赢得主动。五是突出绿色招商,在循环发展上创出新亮点。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积极引进低能耗、高科技、无污染的绿色环保项目。六是突出环境招商,在服务水平上创出新亮点。坚持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创新招商理念、提升区域竞争力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市招商局部门预算收入为623.7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85.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8.1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23.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59万元,公用支出11.78万元,其它人员含五险一金等38.13万元,项目支出490.18万元。
5、日常公用支出11.78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水电费2.6万元、邮电费0.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5万元、差旅费0.4万元、维修费1.5万元、会议费0.4万元、培训费0.4万元、招待费1.1万元、工会经费0.98万元、普法,信访,综治及妇联经费0.6万元、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及法治建设0.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无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1万元。主要用于招商项目督办、协调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0.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4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其中:印刷费10万元、服务类5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车辆维修、保险、燃油等5万元。
八、名词解释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单位退休人员的相关支出。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行政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九、预算公开表格如下: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支出预算总表
(三)人员经费表(一)
(四)人员经费表(二)
(五)公用经费支出明细表
(六)项目支出表
(七)政府采购预算表
(八)非税收入征收预计表
(九)非税收支明细表
(十)单位基础信息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明细表
(十二)单位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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