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潜江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关于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其他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部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部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部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8表)
2020年度潜江市招商服务中心
部门决算说明
2020年部门决算于2021年10月11日经市财政局批准,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单位将2020年度部门决算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鼓励投资的相关政策,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三)负责我市产业招商研究工作,提出产业招商发展计划。
(四)综合协调、指导、督办全市各地各部门招商工作,负责驻外招商工作。
(五)负责统一对外发布招商项目、收集招商信息、建设信息资源库、管理招商引资合同以及推进重大招商项目的洽谈。
(六)负责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数据统计、综合、分析和上报;负责对招商责任单位和招商项目的考核。
(七)负责做好市外客商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的二级单位预算在内。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机关本级
2.潜江市外商服务中心
3.北京、上海、武汉、深圳及广州5个联络中心(仅含项目经费)
第二部分 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028.28万元,支出总计1028.2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115.49万元,增长11.23%,支出增加115.49万元,增长11.23%。
二、关于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53.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1.76万元,占比95.7%;其他收入41.46万元,占比4.3%。
三、关于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2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84万元,占比33.98%;项目支出613.74万元,占比66.02%。
四、关于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12.5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12.52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6.37万元,增长22.3%;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6.37万元,增长22.3%。
五、关于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7.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6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4.21万元,增长25.1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7.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7.64万元,占比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911.76万元,支出决算为 81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8%。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94.12万元,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北京等5个驻外联络中心减少外出招商,致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原因。
六、关于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4.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9.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94万元、津贴补贴42.76万元、奖金79.44万元、绩效工资10.81万元、伙食补助3.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58万元、医保9.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0.64万元、住房公积金12.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9万元。
(二)公用经费15.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3.97万元、差旅费1.86万元、维修费0.43万元、劳务费1.65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
七、关于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3.82万元,支出决算为252.76万元,完成预算的69.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完成预算的43.45%;商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0.37万元,完成预算的81.2%。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3.57万元,增长95.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6.23万元,减少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56万元,增加3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9.24万元,增加106.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是因境外活动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商务接待活动增加,往返武汉接送客商次数增加,致支出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来潜考察洽谈的客商批次增加,同时北京等5个驻外联络中心自2019年成立后,2020年相应增加接待活动致接待费增长。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39万元,占0.95%;商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0.37万元,占99.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3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所需的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接待费支出250.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商务接待费250.37万元,商务接待主要用于市外客商来潜考察、洽谈项目等方面的接待活动,2020年共中心本级及北京等5个驻外联络中心共接待1千余批次、接待总人数1.3万余人次。
八、关于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关于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十、关于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其中,一级项目7个,共涉及预算资金983万元,评价覆盖率达到100%。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绩效考评工作的相关要求,我中心采取查阅账册、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在定量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评价结论,并经复核后形成绩效报告。评价结果: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4分。2020年招商服务中心支出绩效评价整体情况较好,在执行管理和支出绩效方面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资金使用较为规范,项目实施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全市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26.18万元,比上年减少6.28万元,减少19.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支出、节约支出所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度,市招商服务中心部门政府采购3宗,支出总额14.31万元,其中中心本级采购9.24万元、深圳及武汉2个联络中心采购5.07万元,主要采购复印机、电脑、打印机、会议桌椅等办公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招商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价值17.98万元。
(四)其他情况
无
十二、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内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三部分。
(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具体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助学金、其他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等。
(九)项目支出: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第三部分 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部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部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部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8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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