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芳华”花卉苗木种植养护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2 10:48 来源:市政数局办公室

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满城芳华”花卉苗木种植养护项目询价公告


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现对“满城芳华”花卉苗木种植养护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满城芳华”花卉种植养护项目

项目地点:园林街道长渠东路、恩杰尚品以北部分地块

种植面积1475

种植品种及数量绿萼梅9株、红梅9株、腊梅9株、二月兰1475㎡(满铺)

项目内容:前期除草整地、苗木采购、种植施工及后期管护

报价方式供应商按总价包干报价,含苗木费、人工费、材料费、养护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最高限价人民币17000元(超出限价为无效报价)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种植及养护

1.完成场地整理、土壤改良、定点放线、挖穴栽植、浇水施肥等全部种植工序。

2.按照指定品种、规格和数量采购苗木并种植20269月中下旬种植二月兰,养护至次年凋谢;于2027年春季种植绿萼梅红梅腊梅等,养护至202712月底。

3.种植密度及规格需符合城市绿化种植标准,确保景观效果。

4.日常养护:包括浇水排水、施肥、松土除草、修剪整形、病虫害防治等。

5.补植补种:养护期内发现死株、缺株、残株的,须在7日内完成同品种、同规格苗木的补植;二月兰出现斑秃、枯死的,须及时补播补种,确保整体覆盖效果。

6.环境卫生:及时清理枯枝落叶、杂草及施工养护产生的废弃物,保持地块整洁。

7.应急响应:遇极端天气(干旱、涝渍、大风、冻害等),须在24小时内到场采取应急防护及修复措施。

8.养护档案:建立养护日志,记录每次养护作业内容、时间、使用物料及植物生长情况,定期报送采购人备案。

9.配合检查:自觉接受园林绿化发展中心、属地街道及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须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

)其他

1.供应商须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地块现状及周边环境。

2.种植及养护所用苗木、材料、设备均由供应商自行采购,苗木须为优质健壮苗,无病虫害。

3.养护期内因管护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花卉种植或相关业务;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苗木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价要求

报价截止时间:20269281700(北京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报价方式:将报价文件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hhh52714@163.com,邮件主题注明“花卉种植项目报价+公司名称”,或提交至潜江市民之家415办公室。

报价文件须包含以下材料(加盖公章扫描):

1.报价函(含总价及分项明细);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施工及养护方案(含种植进度计划、各月养护措施、补植承诺等);

5.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如有);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五、评审办法

在满足资格条件和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按合理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先选择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或养护方案更优者。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联系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18107299687

电子邮箱:hhh52714@163.com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

2.成交供应商须签署认领声明,承诺按养护标准落实种植及管护工作,接受园林绿化部门和属地街道的监督检查。

3.养护期满后,供应商须确保花卉存活率及景观效果达标,方可办理项目验收结算。

4.本公告解释权归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所有。



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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