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2016年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6129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年11月17日 17:24:16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17日 17:24:16 名  称: 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2016年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11-17 17:24

市政务督查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已收悉,现将我单位相关落实情况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鄂政发〔2016〕17号)落实情况

(一)配合建立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国务院、省和市有关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文件精神,中心配合市审改办对市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形成了《潜江市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二)推进部分中介服务机构党组织关系向中心集中。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56号)和《市审改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突出重点抓好中介服务机构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潜审改办〔2016〕11号)相关要求,将隶属于市水务局机关党委的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党支部,隶属于市规划局机关党委的市勘测设计研究院党支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党支部,隶属于市国土局机关党委的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党支部,隶属于市住建委机关党委的市建筑设计院党支部和市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党支部等6个支部(共计108名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整体划转至市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党委进行管理。

二、《湖北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70号)落实情况

    (一)严格审批事项管理,清理审批事项目录。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潜政发〔2016〕28号)文件要求,对照《潜江市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016年版)》清单,中心进一步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事项的新增、调整、取消、下放及转移等工作,共确定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90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56项、其他事项34项),建立了统一的项目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二)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中心通过简材料、优事项、压时限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取消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19项,取消项目核准中的其他前置审批事项,仅保留规划、国土、环保审批。累计减少审批要件44个,减少申报材料12件,减少审批环节17个、将原审批时限压缩30%以上。通过印发服务指南和一次性告知单、设立政务公开专栏、显示屏、中心网站公告等多种形式公开进驻部门所有办事项目的审批条件、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等信息,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之下,让群众办事看得明白、办得明白。

    (三)聚焦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服务改善民生。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协调市公安局将园林、泰丰派出所户政业务整体入驻中心大厅。与民政、交通部门多次协调,将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和“老年人免费乘车卡”服务事项目纳入中心办理,并将上报件改为即办件,减免了工本费。协调市自来水公司、市供电公司、华润燃气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等单位,将水、电、气、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中心大厅公共服务窗口办理,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8号)落实情况

一是报经市政府同意,向全市各个区、镇、办事处和职能部门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便民服务工作的通知》(潜政办发〔2016〕46号)。二是结合工作实际,以政务服务“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为抓手,深入到各地和各分中心进行了业务指导。三是按照省政务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基层便民服务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组织专班到全市各区、镇、办事处便民服务机构进行了专项督查。目前,我市各区、镇、办事处便民服务机构运行日趋规范。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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