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行政处罚台账(潜城执当罚决字〔2025〕第02号)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3240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3月28日 15:5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8日 15:50:00 名  称: 2025年行政处罚台账(潜城执当罚决字〔2025〕第02号)

发布日期:2025-03-28 15:50 来源: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行政处罚目录
序号案由被处罚对象违反条款处罚文号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内容处罚时间备注
1佘某(潜江市某经营部)随意涂写广告案佘某(潜江市某经营部)《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公共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潜城执当罚决字〔2025〕第02号《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项 违反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予以清理或者清除,可以并处警告、1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罚款100元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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